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汇报材料

一、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我们***法院这次司法改革得到了***市委和政法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帮助我们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司法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的改革工作也得到了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市人大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亲自为我们担任员额法官面试考官。

  我院实有干警83人,其中具有法官资格68人、法警5人、法官助理0人。人员分类管理后员额法官34人(其中院领导3人,其他法官3人),占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54%;审判辅助人员36人(其中法官助理3人,司法警察5人),占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数375%;司法行政人员3人,占政法专项编制人员4%。组成合议庭3个,3名院领导已经全部编入合议庭。

  、我院员额法官选任实现了等额选任。根据省院改革方案,我院班子成员现有7人,可以有4人进入法官员额,考虑到院领导办案数量远远低于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实际,院领导带头发扬风格,最终经院党组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进入员额3人,为一线法官增加员额个。由于员额限制,我们对年龄大的老庭长、老审判员和没有太多审判经验的年轻助审员提前做了思想工作,通过思想工作他们自愿不进入员额,确保年富力强、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法官进入员额,我们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审判队伍要稳定、案件质量不下降。

  2、保证审判、执行工作不受影响。我院在员额选任过程中坚持&ldqu;以老带新&rdqu;原则,没有搞&ldqu;一刀切&rdqu;,针对审判业务实际,有两名老审判员自己不想进入员额想退下来歇歇,但是他俩下来又会影响到审判工作的开展,这两名老审判员最终又被我们党组做思想工作进入员额,起到&ldqu;传帮带&rdqu;作用。近两年我们新任的年轻法官仅6人,呈现后续力量断档,有些接续不上,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传帮带年轻法官以弥补其审判经验的不足,这也为员额制动态管理留下了空间。我们员额法官选任基本保持了原有审判队伍框架,没有出现某个部门法官全未进入员额的情况,保证的审判、执行工作的稳定,尤其是人民法庭,要承担立案、审判、执行、送达等全部工作,五个法庭中两个法庭各配备了三名员额法官,三个法庭各配备了两名员额法官,只有一名年初刚任命的助审员未进入员额。改革前我院46名法官工作在审判一线,改革后3名法官从事审判一线工作,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根据这次改革要求,我院9名未进入员额老法官转岗法官助理工作,未入额的老法官普遍是员额法官&ldqu;入门老师&rdqu;,员额法官在心理上不好意思支配&ldqu;入门老师&rdqu;们从事助理工作,这样就无形中进一步增加了员额法官办案压力。并且老法官在精力上、体力上、电脑操作上远远不如年轻干警,为了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已经陆续招聘速录员7名缓解工作压力。

  3、责任意识明显提升。新的审判组织已于2月日起试运行,院、庭长不再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审委会仅讨论重大、疑难、复杂和对法律适用有较大分岐意见的案件,不再讨论个案,审判人员要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员额法官以前在案件的处理、裁判文书的制作中有一定的惰性和依赖心理,总是希望庭长、院长这些经验丰富的人能够把把关,现在不得不&ldqu;丢掉拐杖、挑起担子&rdqu;,审理案件考虑更周全、更谨慎了。现在员额法官都感到工作量更大了,身上的责任更重了,为了保证案件质量,不被追究责任,他们在审判工作中天天加班加点,积极查找法律法规,分析法条含义,网上查找相关判例,确保了案件质量。

  我院司法改革工作在省法院统一部署下,在市委、政法委强力支持下,在全院干警理解和支持下,确保了思想稳定、人心不乱、作风不散、工作不断,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司法改革两不误、两促进。

  二、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我院在205年开展了为期七个月的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了在立案、审判、执行、鉴定、评估、拍卖、涉诉信访、司法礼仪、队伍建设和综合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修改管理制度2项,从明确司法岗位和司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司法职责、权限和责任,使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规范有序,要狠抓制度的落实,有跟踪、有检查、有考核,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开展发改案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5次,提高了案件质量。裁判文书上网236份,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评议监督。对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群众关注的廉洁问题,开展廉政隐患排查和审务督察,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往,避免发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强化风险防控,由纪检干部跟踪监督大标的案件、司法评估拍卖、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筑牢廉政防线。

  三、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完善信访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上做好信访苗头的跟踪、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避免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开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评查活动,主要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齐全、信访诉求是否合理、解决问题是否到位等六个方面深入开展评查工作,全面深刻地分析引起涉诉信访的原因。实行全员接访制度和信访案件月通报制度,对涉诉信访积案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逐案研究工作方案,并明确办理期限。在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大厅派驻专门工作人员,主动将服务延伸至矛盾纠纷一线。开通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信访人员通过预约后在我院可直接与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进行视频对话,变走访为网络视频接访。我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接访活动,充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解决涉诉信访难题,205年我院成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5件,在重要会事期间我院未发生非法上访案件,205年以来审结的案件未发生新上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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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6-03 16: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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