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局工作汇报7篇

第一篇:司法局法治改革情况汇报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改革,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在司法行政工作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现就一些主要措施或经验汇报如下:

一、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

年初,我局抽调40名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全县520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一年来法律顾问共为村级组织审查经济合同36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累计230人次,为农民代理民事、经济等诉讼案件20余起,化解民间矛盾纠纷30余起。

二、开设法律咨询和民调办公室。

为方便基层群众对法律的迫切需求,局抽调专门人员接待来访咨询群众。自上半年设此项业务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60余人,调解民间纠纷30余起,劝退上访群众20多人。

三、开展“一村一警”活动。

机关人员每人担任一个行政村的法律宣传员,与村干部及群众经常保持联系,协助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村级各级制度,共同化解村民纠纷。

四、推行司法公开,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开目录。

将司法局法定职责及相关依据、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政务活动等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便于全县公民查询或监督。

第二篇:正风肃纪工作汇报

一、建立组织及时动员

我县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启动后,我局班子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制定司法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方案,并于4月中旬召开动员会,传达了县委政法委和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文件。

二、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自4月初至4月下旬,我局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了20多天的学习教育,重点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政法职业良知和法律纪律教育。主要措施:一是把4月下旬第一周作为学习教育周,坚持每天上午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省市主要领导有关政法工作讲话精神。二是利用省厅开办的司法行政大讲堂,组织全体干警进行政法职业良知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学习结束后每人提交心得体会文章-2篇,学习笔记-2万字。

通过学习教育,有效地凝聚了政法干警信仰共识、使命共识、价值共识、事业共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有效地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坚定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增添了抵御诱惑的道德定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行政法干警行为规范;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的警示教育,使政法干警自觉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律,自觉坚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

三、深入基层征求意见

5月初,局正风肃纪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农村、企业、学校开展大走访活动,与基层群众、社会各界、重点服务对象进行座谈,约谈交心,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面向社会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我局选取3个村作为农村调研点,每月日和5日和村干部和群众见面座谈,了解基层农村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干警的建议和要求。截止目前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回收65份,收集建议和意见20多条。

通过随机走访,基层蹲点,发放问卷,电话回访等形式对收到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反应较多的问题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纠纷一般事情不算太大,通过耐心细致调解一般能够化解,另外诉讼渠道时间长,耗费高,后遗症较大,往往官司打完,矛盾还在继续。大多数纠纷通过调解化解掉社会效果好。二是法律服务管理有待加强。个别法律从业人员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般纠纷强调诉讼解决,也存在收费偏高,收费不办案现象。三是基层法律宣传有待加强。基层普法活动在数量质量形式上还需创新突破。

四、认真梳理加强整改

对于基层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和填写政法干警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发现的再司法行政工作及干警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采取一下几项整改措施。一是公开公示。在单位设置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专栏。将收集到的意见或建议,包括干警存在的问题在公开专栏进行公示。二是设立意见箱。在机关显著位置先挂意见箱,广泛征求内部及社会各界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意见。三是发放司法干警整改情况征求意见表了解社会各界及基层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四是每周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等自我批评。亦即红红脸、处处汗、揭揭短、切实做到“八种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五是完善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形成实效、取得长效,局正风肃纪领导小组经过研究制定了近十项规定制度,并严格执行。力争通过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使广大司法干警的整体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使广大司法干警做到遵纪守法、热情服务,树立司法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下一步计划

按照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对梳理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解决问题方法,能马上改的就改,不能马上改的需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第三篇:依法治县工作汇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推进依法治国、强化依法执政提上了重要的高度,作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加强依法治县工作,更好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必须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各地在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上存在很大差异。有些乡镇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有声有色,而有的乡镇的创建工作还没有开始;有的乡镇和部门的依法治理台帐完整齐全,而有的则只有一个文件,台帐基本没有,甚至没计划、没总结;有的乡镇与部门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对依法治理工作心中有数,而有个别乡镇与部门领导对这种检查根本无所谓,甚至一问三不知;有的部门在执法中没出一起错案,而有的部门则被群众上访或成被告,甚至个别执法人员被判刑。社会群众法制意识也存在一定的不平衡,一方面是由于各地领导对普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对普治工作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正确的定位,从而制约了普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县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差异是:领导重视的比不重视的好,平原地区比山区好,机关部门比乡镇好,经济好的乡镇较经济差的好,有司法所的比没有司法所的好。

(二)少数领导重视不够。仍有一些乡镇和部门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认识偏差,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从而给工作造成被动。有的乡领导一味强调经费困难,而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有的乡镇在班子调整、领导换届或综治办人员调动后,档案资料也随之遗失;有的乡镇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的经费用在专项上,有的没有设立专项经费。当然,有些困难是实际的,如有的乡镇没有综治办,只有一名兼职人员,而且所兼的工作有好几项;6个乡镇的司法所大多为一人所,人手少力量薄弱,这些困难直接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和台帐的建立。

(三)部分公务员法制意识比较差。一些国家公务员以及部份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如有的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还不强,水平不高,仍然习惯于简单的行政命令,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致使干群矛盾增多,上访多,影响社会稳定。有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还较落后,“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与上级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在民主选举中就出现一些问题,如拉票、贿选,利用行政干预,利用传统势力、宗族、家族来影响等现象仍然存在。使依法行政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个别部门全局观念比较弱。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少数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学法积极性,影响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效果。而一些乡镇对一些情况没有及时掌握,甚至出现一些违法事件的回潮现象。大多数乡镇几年来没有认真上报过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对当地普治情况不明,工作处于被动。还有基层政权关系还有许多不顺,缺乏一种强有力的全局意识。多数乡镇政府在依法治县工作中,还没有将基层依法治理纳入系统工程进行统筹安排的问题,使这项工作时紧时松。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针对我县第六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认真分析,深入研究与探讨。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不足。不少乡镇与部门领导对依法治县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高,认为当前经济建设是硬任务,依法治县可抓可不抓,只要经济上去了,法制建设也会上去的。有的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也存在片面观点,对自己有利的就依法行政,不利的就自行其是。有的认为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也不能太严,严了会影响经济发展,因而在工作中就束手束脚。还有的认为依法行政是专门对老百姓的,对当官的就无所谓了。由于这些思想认识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二)机制滞后。现在在依法治县工作中,普遍存在工作难开展与开展工作难的局面,主要原因是现有的一些机制还不顺,在工作操作中遇到不少问题还难以解决,如一些群众对依法行政还不理解、不支持与不信任,有的己经通过司法判决了的,还仍要进行上访,而政府又没有更好的措施与办法。有的工作不依法不行,但有的依法了又难以符合群众要求,甚至会造成群众逆反心理。基于这些原因,有时为了保稳定,出现了“花钱解访”的现象。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讲,有时得不偿失。同时,依法治县并未真正摆上位置,综治、纪检与计生都是“一票否决”,而依法治县工作却没有一种有力的激励制约机制。这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三)重点不明。依法治国战略从中央到地方,一级一级,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到“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再到“依法治镇”、“依法治村”“依法治企”、“依法治厂”、“依法治校”等等,甚至还有提“依法治店”、“依法治所”……看起来似乎都在讲“依法”,实际不少是照抄照搬,应付检查,涉及的工作内容很多,每一行都有依法行政与依法办事的任务,都要做好。又如在普法工作中,上面指定的重点对象有领导干部、一般公务员、青少年、企业领导人与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等都是重点,重点多了就难以显示重点了,甚至是都不成为重点了。同时各时期的工作也往往还没有明确的重点,所以有时工作只是临时应付,难以凑效。

(四)形式单调。现在依法治县战略在实施中的主要工作形式还不多,大多是老套头,没有新花样。有的地方只是发个文,开个会就了事,有的乡镇与部门甚至连抄个文都做不到,更谈不上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了。部门法的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没有更好的办法与特色,有的乡镇甚至连一般的宣传也没开展,没有更好的措施与形式,所以工作成效更难体现。

(五)体制制约。依法治县本身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来开展的,但是现实中就没有这种联动参与的工作机制与工作习惯,往往是“唱独角戏”,“吹一边风”,形不成气候,难有共鸣,以致其效果也难以体现。如普法方面,虽有一大批行政执法部门与政法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往往只有司法行政部门在干。再说,依法治县关系到各行各业,从上到下,从大到小几乎都有涉及到。但具体操作仅是司法行政一个部门在抓,甚至是司法局内的一个科室二三个人在做工作。这么一种体制下,就这么二三个一般的工作人员要去指挥全县这么广的部门甚至领导进行依法治县,可想而知其工作确是难以开展的。全县十六个司法所中有多数所还只有一人,其余有的也只有二三人,本身工作就难以开展。再加上本身的职能与手段十分薄弱,司法行政部门在整个政府机关中的地位、号召力与影响力均比较低,孤掌难鸣,唱不出强音。更难以使其发挥更大的效应,即使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济于事。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方面是要加强对全局性的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要在领导上给予关心与支持,在工作安排上要有目标与重点,在财力支持上要有侧重与力度,在机制政策上要有创新与倾斜。另一方面是要重视树立法治观念,各级领导要摒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法律规范是靠人来制定、靠人来推行的,所以必须建设好司法与执法队伍。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市场经济要求我们树立法律观、法治观,树立依法治理社会、都要依法管理好本部门的工作。特别是有行政执法的部门更要重视对法制教育重要性认识。要把依法治县工作作为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重视教育,加强宣传。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之一,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更为重要。只有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只有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发动各行各业来开展宣传,全社会来参与。要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多管齐下,针对不同对象,分步开展,分层次宣传。首先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知法、懂法、守法就更为重要和更为紧迫,只有领导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才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方略。下一步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学法用法要作为重点。同时,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对企业与个体工商业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尤也十分重要,要以法制宣传的途径引导他们依法生产经营,把依法治县纳入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必须纳入学校课程教育之中,使从小就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还要进一步重视 法制教育,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执法者与社会群众能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只有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增强了,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能加以批评、抵制,纠正违法行政。公民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要建立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权力就必须有监督,要使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就必须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从不同的渠道保证行政机关对行政法律规范的正确实施,要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对依法治县的监督权,政府的有关法规要通过多种形式与渠道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政府的有关工作开展与政策出台前要事先做好调查了解与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有参与权。要经常开展一些依法治县与执法检查,促进工作开展。同时要在机制与体制方面进行研究探讨,要千方百计为依法县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特别是对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力量,增加投入,逐步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

(四)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做好依法治县工作必须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靠各部门的支持,司法与行政执法部门要带头履行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勇于挑担子,克服困难,积极做好工作,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各乡镇党政领导要把依法治县工作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重点、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县普法依法治县的成员单位都要以最大的努力,要站在全局高度来做好工作,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宣传部门、财政部门等也都要有更大的工作力度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此外,在工作中还要注重突出重点。要针对我县实际,抓住重点部门,在重点时期,做好重点工作。

只有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家都理解、关心与支持依法治县工作,依靠大家共同努力,不断增强活力,形成合力,我们县的下一轮依法治县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平安县”建设与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汇报

抓住主要矛盾,发挥调处功能,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地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立得住、站得稳,党委、政府重视是重要方面,关键在于自身工作。我以为,当前的重点是发挥调处功能,通过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地位。

一、要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目前,我县初步建立了“大调解”组织网络,探索了制度化、规范化机制的运行,通过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进行整合配套,在减少群体性事件,减少民转刑案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大调解”机制,但是还很不完善。下一步,要发挥“大调解”主力军作用。重点在完善网络、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培训队伍、讲究效果等方面下功夫,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延伸和拓展“大调解”职能上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特色,使“大调解”在提高调解能力、调整利益矛盾上出实效。把“大调解”建成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的运转平台,使之成为基层民主治理、群众自治的实践活动,成为党委、政府得力助手。

二、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落实严打整治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组织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八部委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新途径,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县场化和社会化;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司法所组织、制度、业务、队伍建设规范化目标;加强人员培训,强化业务指导,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治理农村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只有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提高,我们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我们要以法律进农村为契机,认真做好农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具体要做好“三进”、“六突破”工作。“三进”是法律知识宣传进农家,法律服务进农家,法律咨询进社农家;五突破是法制宣传教育要在理念上、机制上、重点对象上、依法治理上、法律服务上和文化上有所突破。通过这项工作,要做到村“双委”必须依法办事,农村群众遵纪守法,家庭邻里和睦,街道环境优雅,安定祥和,推进法律进农村工作向纵深开展。

第五篇:转变作风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汇报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谐、优化社会法制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新形势下,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转变作风才能把工作做好。

一、要有一种善于学习的工作作风

这里的学习一种是学习好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从实践中去学习,向先进学习,向榜样学习。在社会活动中,示范性的教育是一种较好的学习手段。墨子说:“人性如素丝,世事如染缸,染之苍则苍,染之黄则黄。”。“典型引路”就是通过树立典型来督促。“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塑造或树立良好的典型就能为其他人员提供“芝兰之室”的生活与工作环境,这样就能够使基层司法行政其他人员时刻都能用“典型者”所保有的高尚思想境界做自身的镜子去学习。“与善人居”就能“与之化”。典型的榜样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它有助于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内心职业道德信念的形成,有助于增强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自觉性。

二、要培养一种责任意识的思想作风

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肩负的责任是重大的,他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促进者,人民群众了解、懂得与掌握法律知识的指导者和引领者、让人民群众通过法律维护自已权益的保护者与代言人。如若没有工作责任心,其所产生和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它会积聚民怨造成事态的扩大;它会迫使人民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产生怀疑;它会让全社会的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冷言冷语。

人的一生不仅仅是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的体现,惟心存责任者,方可胜行于天下。让人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的法治观念就是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神圣使命。强化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责任性的教育,有助于我们扎根基层,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这一中心开展业务,有助于我们在工作中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三、要培养一种奉献精神的高尚作风

在当今体制转轨,各种利益调整、碰撞的改革形势下,倡导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努力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可以说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现实要求。

服务就是奉献,服务就要有乐于奉献的精神,这是时代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开展奉献性教育就是提倡为民服务的意识。一个处处把自己的私利放在首位的人,老百姓是不会买帐的。我们倡导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清正廉洁甘于奉献,是因为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道德修养的核心就是职业道德修养。一个人只要有了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他才能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才能有效避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他才会在自已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任劳任怨履行职能处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群众的支持。

第六篇: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汇报

204年以来,我局以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拓展律师服务“三农”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创建了以“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农村法律顾问体系,给全县520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农村法律顾问00%“全覆盖”,一年来全县法律顾问共开展村务法律体检362次,解答法律咨询560次,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修订合同96份,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68件,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全县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组建法律顾问队伍,成立农村法律顾问团

204年初,经县委政法委协调,以公、检、法、司四部门抽调具备法律专科以上文凭工作人员40人组成法律顾问团,其中有相当大部分人员具备律师资格,经过开会动员,统一培训,分成6个顾问小组,每个顾问小组负责一个乡镇所有行政村的法律宣传和服务,为各村发放法律顾问联系卡,确保村村有法律顾问,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建章立制,实现农村法律顾问的“规范服务”

通过调查摸底,针对本地“三农”实际情况和法律需求,司法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204下半年又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规范文件的制定,约束法律顾问向农村提供优质规范的法律服务。

三、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法律顾问的“灵活服务”

为实现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广覆盖,广受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农村法律顾问充分考虑本地农村社会发展状况,法律需求等实际情况,灵活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固定时间“村里坐诊”。将社会矛盾调解平台从法庭、司法所前移到村门口,使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各村根据本地实际,与顾问律师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每月固定的服务时间,到村中“坐诊”。年轻骨干律师每周抽半天时间到服务乡镇或重点村“坐诊”,切实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谢法律文书,化解矛盾纠纷。

2、不定时间按需“出诊”。在村“两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法律顾问公示栏,向村民公开统一制作的法律顾问的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村民有法律法服务需求即可随时联系,顾问律师根据各地不同需求,进行不定期走访。

3、供助新媒介“线上互动”。我县组建法律顾问QQ群,在线上解答较简单的法律咨询,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积极创新,实现村法律顾问的品牌服务

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推出专项法律服务系列品牌,形成稳定长效法律服务机制。司法局抽调乡镇20名大学生村官组建了“大学生村官法律知识宣讲团”充分发挥他们年富力强、知识丰富、熟悉农村情况的优势,在乡村经常性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县律师协会抽调0名党员律师在乡镇成立“流动法律服务站”。这些措施的出台,确保了农村法律服务达到时间不间断,村村都覆盖的效果。

第七篇:司法局平安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把握大局,将“平安建设”总体要求融入学习教育、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职能工作中,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注重学习教育,抓好政法队伍建设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平安县建设、“扛红旗,争第一”、党风廉政教育、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活动,5至6月份举办了“政法干警法制大讲堂”6期,同时还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活动期间还要求每名同志提交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二、扎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治建设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第三年,也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异常关键。主要做法是:一是广泛宣传,严密部署。组织召开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落实今年普法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工作要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安排意见》,及时印发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抽调人员深入各单位,检查指导普法工作。二是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为载体,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诚信市场、和睦家庭等措施,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利用乡村庙会、配合文化三下乡活动,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20场,深入中小学校举行法制讲座20场,发放法制宣传材料5000余份,使全县2万余名干部群众受到法制教育。

三、强化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抓好平安建设

一是加强司法所、农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六落实”标准,抓好司法所、农村调委会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装备建设、业务培训、职能发挥,使乡、村两级民调组织逐步走上规范化建设道路,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民调网络。二是认真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力量对各种多发性、易激化民间矛盾纠纷,以及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调处。尤其是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的纠纷,提前介入,搞好稳控化解工作。我县白岸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成功调解了两起在当地颇有影响的民间纠纷案件,此情况已作为亮点工作向县、市主管部门上报信息。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纠纷950起,成功调解935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及时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三是认真搞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两劳”回归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各项制度,掌握情况、摸清底数、防止脱管、漏管。对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与有关乡镇搞好衔接,落实帮教责任和帮教措施,避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共衔接安置帮教对象2名,全部落实了帮教和管控。四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协调、主动配合法院、监狱、派出所、司法所、有关乡村,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庭审前、假释前的委托调查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接送、监管等工作。-2月份,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37名,新接收的两类对象未发生一例重新犯罪。

四、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主动介入全县经济建设各个环节,为全县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重大项目谈判等,提供咨询、建议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是公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县公证处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通过抓管理、提素质、重服务、讲效益,不断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共办理公证业务250件,其中民事公证850件,经济公证340件,出具执行证书0件,公证援助50件。二是进一步理顺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使司法鉴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健康发展的道路。司法鉴定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大幅度提高。截至目前出具司法鉴定230份,全部被司法机关采用,没有发生一例错鉴和投诉。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大力实施“法律扶贫工程”,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简化手续,畅通渠道,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和覆盖面,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件,代写法律文书2份,解答法律咨询80多人次,化解了56起矛盾纠纷或上访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26 14: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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