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汇报

交警大队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汇报   按照《神木县XX年精神文明建设“五大创建”活动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大队积极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在思想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半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文明单位创建的组织领导,促进了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我大队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以来,就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大队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考核措施与办法,把日常工作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要求各股所队把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使创建工作自上而下、从头到尾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并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出台了《神木县交警大队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决定》,把创建活动与领导的工作业绩、队伍的工作水平、综合素质挂钩,纳入个人考评范围,有力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二、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了党的建设。  我大队按照上级要求,相继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加强党的建设和提高民警思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7 21:00:14
上一篇:民政局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下一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风建设情况汇报
网友评论《交警大队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汇报》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