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市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3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追赶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思路,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立足制度保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要求,本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察、法制、新闻、保密等部门在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推进工作。同时,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康志文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赵士元、市政府办公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7 20: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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