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峡群组发〔2014〕6号)和《XX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峡群组发〔2014〕7号)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对象范围  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局属副科级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督导组全程参加,上级纪检、组织部门派员参加,邀请3至5名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1、局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参加对象为:(1)局党委班子成员;(2)从局党委班子成员岗位退居二线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同班子成员一样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局属副科级单位党组织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书记召集,本支部涉及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及股级干部参加,参照局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做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其它要求:(1)在两个以上班子任职的领导干部,要参加所有任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17 20: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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