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推进和谐XX建设,根据《XX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我市公安机关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举措、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执法举措及重大活动等。直接涉及利益群体50人以上或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事项,原则上作为重大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是否会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  第三条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民主法治的原则。  (二)坚持预防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6-12 11: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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