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制止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

&bsp;&bsp;&bsp;本次治理的工作对象为各国有县辖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任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县支行、河北省任县农村信用联社、邢台银行任县支行及所辖分支机构、营业网点。

&bsp;&bsp;&bsp;二、工作内容

&bsp;&bsp;&bsp;本次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整治今年以来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的各种不规范经营和乱收费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bsp;&bsp;(一)以贷转存,存贷挂钩。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严格分离,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bsp;&bsp;(二)乱浮利率,一浮到顶。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bsp;&bsp;(三)以贷收费,浮力分费。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它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它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bsp;&bsp;(四)转嫁成本,增加负担。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它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导致客户财务负担不合理增加。

&bsp;&bsp;(五)违规收费,擅自提价。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得违规增加收费项目,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要素,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带来实质性收益、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

&bsp;&bsp;(六)强制捆绑,不当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它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信用卡、基金等金融产品。

&bsp;&bsp;(七)高息揽存,借道收息。不得高息或变相高息揽存,不得将民间借贷资金以理财或存款名义存入银行,再借用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高息。

&bsp;&bsp;(八)套餐服务,蒙骗客户。金融产品销售和各类中间成本应明码标价、协议约定,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不得提供一揽子服务和全面解决方案,蒙骗客户被动接受。

&bsp;&bsp;&bsp;三、实施步骤

&bsp;&bsp;&bsp;此次治理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bsp;&bsp;(一)安排部署阶段(0月5日至0月2日)

&bsp;&bsp;&bsp;成立由县纠风办、县物价局、人民银行任县支行、县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的任县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和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名单附后)。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和乱收费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引导社会参与监督。

&bsp;&bsp;(二)自查自纠阶段(0月22日至0月3日)

&bsp;&bsp;&bsp;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治理工作内容,在本机构内组织开展全层级、全网点、全流程、全品种、全员工的地毯式、无死角的自查清理,确保全覆盖。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研究,严肃整改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以及本单位正在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收费依据于0月29日前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bsp;&bsp;&bsp;(三)检查治理阶段(月日至2月日)

&bsp;&bsp;&bsp;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治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认真调查核实、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bsp;&bsp;(四)总结巩固阶段(2月日至2月2日)

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完善规章制度,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bsp;&bsp;(一)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省委、省政府&ldqu;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rdqu;和市委、市政府&ldqu;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rdqu;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迅速行动,切实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和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ldqu;诚信服务,放心服务,促进发展&rdqu;的金融消费环境。

&bsp;&bsp;(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治理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办。要结合治理工作内容对本单位现有的经营行为和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资料完备,准备充分。

&bsp;&bsp;(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此项治理工作,检查时要主动、如实地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和有关情况,对检查中弄虚作假、敷衍搪塞、不予配合、借故刁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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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4 2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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