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bsp;一、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着力完善&ldqu;三位一体&rdqu;调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ldqu;三位一体&rdqu;大调解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的意见》,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ldqu;两新组织&rdqu;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行业协会的民调组织建设,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提高矛盾纠纷研判能力,积极开展&ldqu;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rdqu;,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

二、积极构建&ldqu;三位一体&rdqu;大帮扶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健全&ldqu;三位一体&rdqu;大帮扶工作体系。认真落实中办发5号文件精神,全力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综合优势,整体推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大帮扶工作。依托石家庄市&ldqu;蓝天职业培训中心&rdqu;和我市安置基地,为&ldqu;三无人员&rdqu;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全面实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流浪儿童、困境儿童的保护教育。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率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效果提高,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教育质量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下降的&ldqu;三提高一下降&rdqu;目标。

(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力求新突破。认真落实中办发46号文件精神和&ldqu;两院两部&rdqu;《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3月底前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接收率达到00%;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实施分类管理,强化重点人员管理;认真落实&ldqu;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rdqu;制度,防止脱管失控,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

(三)安置帮教工作创新机制,着力上水平。认真落实中办发5号文件精神,根据危险性评估,确定帮教分类,为安置帮教打好基础;进一步完善与看守所、派出所和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做好对&ldqu;三无人员&rdqu;的培训和帮扶;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探索共同教育管理新模式。

三、融入大局,贴近民生,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

(一)普法宣传着力上水平,实现&ldqu;三加强、两深入、一确保&rdqu;。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对社会矛盾多发领域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群体、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深入推进&ldqu;法律八进&rdqu;活动和&ldqu;订单式&rdqu;普法,为&ldqu;三年大变样&rdqu;、&ldqu;工业发展攻坚战&rdqu;、&ldqu;平安建设&rdqu;、&ldqu;法制乡村、社区创建&rdqu;、&ldqu;整治治安重点&rdqu;提供法律支撑,营造法制环境;深入推进普法方式创新,延伸平台、扩大阵地、丰富载体,方便群众学法问法;扎实做好&ldqu;五五普法&rdqu;检查验收工作,查漏补缺,圆满完成规划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研究我市&ldqu;六五&rdqu;普法规划意见,启动&ldqu;六五&rdqu;普法工作。

(二)律师、公证工作着力上质量。在&ldqu;突出重点、团队攻坚、延伸基层、参与调解&rdqu;上实现新突破;积极介入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发展现代化服务业、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把服务&ldqu;三农&rdqu;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律师、公证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积极担任政府、职能部门、重点企业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进行&ldqu;法律体检&rdqu;;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加大公证服务的证前、证后调解力度,巩固调解成果;积极参加三级干部大接访活动,建立律师在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加强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使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依法办事。

(三)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求成果。深入开展&ldqu;法律援助便民服务&rdqu;主题活动。加强法律援助与审判、仲裁、信访等工作的对接;理顺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ldqu;一对一&rdqu;法律援助;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提高受援人满意度。

(四)司法鉴定力求突破,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着力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假鉴错鉴。

四、以&ldqu;三化&rdqu;为载体,落实三年规划,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研究制定&ldqu;三化&rdqu;建设三年规划。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各级调委会中,开展&ldqu;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rdqu;建设活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研究制定&ldqu;三化&rdqu;建设三年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强力推进;加大政法网建设力度,按照省、市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班子队伍建设

(一)强化教育培训。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ldqu;三个至上&rdqu;,切实做到&ldqu;四个在心中&rdqu;;在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开展&ldqu;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rdqu;主题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积极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厅轮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对以上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全市普法骨干和机关科室负责人等,组织专项业务培训;认真组织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考试。

(二)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生机活力。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ldqu;一岗双责&rdqu;,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透明机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扎实开展&ldqu;信访工作质量提升年&rdqu;活动,集中力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完善干部选拔工作和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系统内努力培养和造就优秀年轻干部,确保事业后继有人;在干部能上能下、人员岗位交流、工作考核奖惩等方面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继续抓好市委政法委2号文件的落实,充分发挥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的职能作用,带动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四)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创建&ldqu;三型机关&rdqu;、实现&ldqu;三个引领&rdqu;主题教育活动。

(五)强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加强宣传工作力量,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自身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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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20 16: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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