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工作。


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最大程度让全体民众共享财政阳光,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环节,也是减少社会矛盾、确保全民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切实做好20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缴工作。


二、明确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代缴基数。


(一)参保时间:为方便全镇保民随时参保,按上级劳动部门要求,城乡居民参保实行全年日参保制度,即全镇的城乡居民持本人的湖南社会保障卡(社保卡)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和全镇28个农行网点缴入社会保险基金均可,全体保民随到随保。


(二)财政资金补贴时间:20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财政补贴日期为203年元月日至203至9月30日。凡203年元月日至203年9月30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享受人平30元的财政补贴,9月30日以后参保人员不享受财政补贴。


(三)全镇参保操作时间:为让基金及时准确无误的入库,镇政府决定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基金代缴工作分时间段推进。203年月日至203年7月30日为全镇居民自主缴费参保日;203年8月日至203年8月3日为各村(居)委会上户催缴代收日;203年9月20日为全镇社保基金汇总入库,落实财政补贴日;203年0月日至2月3日是城乡居民自主补缴日或204度社会基金缴费日。


三、工作要求。


江垭镇全镇参保居民人数是32569人,领取待遇人数是8296人,应缴人数24273人。各村(居)委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本村指导任务数及时足额完成代缴任务。镇政府将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说明:各村(居)委会对本村应保而未保人员要有花名册,报政府党政办,并说明原因,已在外地参保人员凭异地参保证明复印件可抵减参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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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06 22: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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