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  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三部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关于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加快生态美丽潍坊建设的意见》、《潍坊市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及《高密市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淘汰黄标车工作的思想认识  黄标车排放污染是造成灰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国家环境治理的重点,也是市委、市政府加快生态高密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淘汰黄标车作为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的重要标志,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责任,看长远、顾大局、讲发展,深刻认识机动车排气污染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危害及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淘汰黄标车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立健全淘汰黄标车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市淘汰黄标车专项工作委员会近期组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淘汰黄标车工作的统筹谋划,制定推进计划(见附件1)、限行区域及时间划分(见附件2)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06 2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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