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教活动以及应急预案


天元区应急管理科普知识集中宣传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ldqu;五进&rdqu;系列宣教活动以及应急预案编修演练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方案》(湘政办明电〔204〕4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4年&lsqu;52&rsqu;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株政办函〔204〕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要求,定于5月6日在小湖塘社区前坪广场(国土支路)集中举办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及全国第6个&ldqu;防灾减灾日&rdqu;宣传活动。同时,分期分批自主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ldqu;五进&rdqu;系列宣教活动,并按时按质完成应急预案编修演练工作任务。现为有序有效开展宣传系列活动、保质保量完成预案管理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内容

关于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活动以洪涝旱灾、森林火灾、生物灾害、公共安全、空袭、环境污染、流行性传染性疾病、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各类灾害的防处知识为主要内容,宣传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类、特点和危害,介绍各类风险隐患治理、公共危机管理的防处方法和应对措施,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科普知识。自主宣传活动以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乡村为重要载体,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lsqu;应对法&rsqu;、&lsqu;实施办法&rsqu;)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重点内容。

2关于预案编修演练。应急预案是稳妥、快速、高效、有序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是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公共资源供给与保障、灾难事后恢复与重建以及政府部门尽责和履职的依据。《应对法》第2章第7条和第29条、《实施办法》第2章第5条和第26条均分别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作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近期专门行文严格规定县(市、区)及其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进行应急预案编修和演练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当前,我区有待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个、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7个、部门专项应急预案20个,并计划组织区安监、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3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二、目的

按照&ldqu;突出重点、不求大求全,增强效应、不流于形式,注重节约、不铺张浪费&rdqu;的要求,坚持&ldqu;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公众参与&rdqu;的原则,以应急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宣教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辖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力推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以应急预案编修和综合实战演练活动为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突发事件处置效能和风险安全管控水平,力促公共突发事件防处上层次、上台阶。

三、职责

宣教活动方面。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嵩山街道办事处、区产业发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农村工作局、区水利局、区安监局、区人防办、区交管站、公安天元分局、国土天元分局、交警支队天元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食药天元分局、环保天元分局等2家单位为5月6日上午9:00&dsh;:30在小湖塘社区前坪广场(国土支路)进行现场集中宣传的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区政府办负责现场活动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以及衔接区级领导到场指导活动开展。区应急办负责现场活动的组织、联络、督促,并协同嵩山街道办事处、小湖塘社区负责桌椅摆放、座牌设置、氛围营造等现场安排工作。其他各活动参与单位要明确名带队领导、指派3-4名工作人员参加现场活动,并结合部门具体职责和工作实际,制作展板和标语、制发手册和传单,提供答疑解难和知识咨询等现场服务。未列为本次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的镇(街道)和区应急管理成员单位要商区应急办采取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开办短期培训、查治风险隐患等形式,自行组织、同步举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乡村等&ldqu;五进&rdqu;系列宣传活动。

2预案管理方面。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水利局、国土天元分局、环保天元分局、区教育局、区农村工作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公安天元分局、交警支队天元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市政维护处、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食药天元分局以及7个基层单位为应急预案编修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负责区总体预案、部门专项预案的文字审核、行文排版、文稿制发等工作。区应急办负责区总体预案修订工作,并对照上级要求负责辖区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名目的梳理确定和审查备案工作。各镇(街道)、各预案管理单位负责各自预案的编修、送审、报备,并向区应急办提供预案起草说明、行文发文依据、合法性审查报告等附件材料。

区安监、消防、卫生等3家单位为本年度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负责做好演练方案、评估和总结工作,并提前向区应急办商报演练时间、地点等情况。

四、要求

区应急办负责使用应急移动小平台将活动现场影像资料实时传报市级服务平台终端。请集中宣传活动参与单位提前准备规格一致的宣传展板(2&ts;24)、职能相关的宣传资料(不少于00册)、内容相符的宣传标语(详见附件)、采集现场图像信息的电子设备(相机自备)。5月5日(星期四)下班前向区应急办提报参与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5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准时抵达活动现场和提前做好准备工作,5月20日(星期二)下班前向区应急办报送宣传活动总结、视频图片资料以及文明城市创建所涉及的应急管理工作问题和建议(详见附件2)。(联系人:袁愿,联系电话:28665000,电子邮箱:zzstyqyb@qq)

2区应急办承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审查把关、检验评估和整改督促等工作。请预案编制修订责任单位于5月30日(星期五)下班前完成相关应急预案(详见附件3)的区政府办正式行文手续,并按要求报区应急办备案。(联系人:侯方虬,联系电话:282345,电子邮箱:zzstyqyb@qq)

3区应急办担负配合预案演练牵头单位有效解决预案演练存在的准备、响应、组织、协同、指挥等方面的问题。请预案实战演练牵头责任单位于6月3日(星期五)下班前向区应急办报送预案演练工作方案、提交预案演练计划登记表(详见附件4),并在演练结束后及时提供演练活动总结和视频图片资料。(联系人:侯方虬,联系电话:282345,电子邮箱:zzstyqyb@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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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3 17: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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