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203年全镇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做好全镇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3年全区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X办发[203]23号),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巩固禁烧成果,切实增强做好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市、区要求的禁烧目标,为做好今年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今年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焚烧秸秆的隐患依然存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3年全镇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总的要求是:以抓转化、促巩固、提水平为目标,继续培植壮大秸秆转化利用经营主体,完善秸秆还田、青贮、沤制有机肥等技术手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禁烧成果,不断提升秸秆转化利用产业化水平。
二、禁烧范围和任务目标
203年,确定在全镇范围实行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全面禁烧面积05万亩。其中,青贮02万亩,其它方式转化03万亩。各村、社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在禁烧期内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
三、严格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负全责。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村与户要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到人,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镇党委、政府将继续把该项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一票否决”。
镇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镇纪委:负责对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2、镇组织办:负责将玉米秸秆转化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镇目标责任考核。
3、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4、镇中心校:负责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学生做好家庭的禁烧宣传工作。
5、白塔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6、财政所:负责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7、白塔交警中队:负责“三秋”期间调运秸秆的合法车辆,在不撒漏的情况下正常通行。
8、农业办: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同时做好玉米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
9、环保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发布通告,依法对禁烧区内的焚烧秸秆现象作出处理。
0、畜牧兽医站:负责奶牛、肉牛存栏量和新建标准化养牛小区的统计、核定工作,组织养殖小区与种植户的对接。
、农机站:负责秸秆机械还田,制定并落实农机购置计划,协调调度作业机械。
2、环卫所:负责抓好树叶、杂草、垃圾的禁烧工作
四、工作时间安排及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秋种结束,集中开展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
(二)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对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禁烧任务的村、社区进行表彰。
2、对工作不力,未实现全面禁烧或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村、社区每出现处(户)以上焚烧秸秆现象的,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2)村、社区有3处(户)以上焚烧秸秆现象或因焚烧秸秆受到市、区级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曝光的,对村、社区年终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对镇驻村指导员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4)对未按要求进行巡查督查,玩忽职守,知情不报的,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对村内各农户的责任追究办法,由各村、社区自行制定并落实,处理结果报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备案。

(编辑:杰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10 16: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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