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和县委《关于印发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17〕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局面,努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建设美丽灵沙、活力灵沙、和谐灵沙。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主题,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统筹推进、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02 13: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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