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市、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XX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安字〔2017〕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推动打非治违、隐患整治、整顿升级、强化执法为主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狠抓落实的良好作风,以更严格的监管、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着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  一是重点整治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行为,对未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22 2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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