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为有效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制定我县2017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一、抽检任务  (一)抽样场所:各乡镇(街道)农贸市场与商场、超市(附件1)  (二)抽检品种: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主要集中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和水产品等,重点加强水产品、叶菜类蔬菜抽检。(附件2)  (三)抽检项目:主要为禁、限用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限量规定的农药和兽药。  (四)抽检频次:隔周分别抽检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县全年必须达到240批次以上。  (五)抽样要求  1 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抽样单的填写按照《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 监督抽样的农贸市场、超市及食用农产品经营摊位应当经过合法主体登记,抽取的应是上架待销的产品。抽样时,应随机抽取,严禁由经营单位自行准备样品。抽样中发现受检单位存在无工商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抽样,并通报给县局。  3 抽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要求,同时注意做好相关采样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7-17 20: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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