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园区发展环境,促进园区更好更快发展,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湘发[20x]6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xx]4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x]8号)和《xx市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开放决定对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株监发[20x]6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意义
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工作是推动园区发展,打造地区经济增长极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决定的重要性,把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工作作为20x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优化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园区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此项工作的情况收集和信息综合。
二、明确步骤
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步骤如下:
自查阶段。20x年月,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工作目标,对落实中央、省、市、县四级关于优化园区发展环境政策措施情况开展自查。
2整改阶段。20x年2月,相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20x年3月5日前书面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进行综合后,交县监察局(材料径送县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报市监察局。
3集中督查阶段。20x年3月日-5日,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优化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园区环境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督查,重点检查政策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等情况。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将进行通报,作为各级各部门(包括园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绩效评估及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明确要求
认真自查。湘监发[20x]8号文件(文件附后)已对检查内容予以明确,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同时,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工作合力。
2着力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加以整改,不留空档,不得疏漏。联合检查组将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集中督查的重点内容,对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在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的同时,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3总结提高。县直有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原因分析,掌握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积极探索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园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在优化园区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县园区建设更快更好发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2-01 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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