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户籍管理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中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为指导,依托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具体精神,统筹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积极作为,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为推进我县城镇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结合XX实际,通过积极稳妥有序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放开落户限制,逐步实现让大多数流动人口在城镇和农村安居乐意、各得其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目标。 三、工作举措: (一)放宽准入户对象条件 1、在城镇购买合法住房,合法自建房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 2、在城镇创办企业、股份公司(含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从事经营活动且取得证照的业主、股东及其配偶、子女; 3、在城镇经商,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依法持有工商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