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八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落实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进“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政府纠风办决定,在全区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八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八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在创新提升、整体推进上下功夫;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电子政务为主要载体,以电子监察为重要监控手段,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阳光工程”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2 2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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