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力促政协协商成果转化

创新机制 力促政协协商成果转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县(市)一级的基层组织,是贯彻落实这一制度的最基层单位,十八大召开后,基层党组织的协商意识和氛围有了一定的改善,协商的主动性有所加强,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政治协商制度的落实和政协工作开展情况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而政协协商成果只有被党政决策和工作采纳,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发挥了促进发展的作用,才真正体现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价值。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将协商民主实践上升至理论和制度建设层面。十八大召开及《意见》颁发后,韩城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政协工作,积极发挥政协在协商民主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协商的积极性,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社会关注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思想上重视。中共韩城市委召开常委会,就如何开展政治协商,进行了专题讨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政协的民主协商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工作上尽力支持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6 22: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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