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法的理论自觉、历史视野和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髙标准”。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检释。为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十八大闭幕后,中央就部署了在全党开展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然教育实践te动的主体是党政领导干部,在“照镜子”时,就需要拿出与领导干部相“匹配”的“镜子”。笔者认为,这样的“镜子”须体现“三个结合”,才能提髙“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 一、理论自觉:把对党的群众路线、思想路线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权力观的学习结合起来,以确立对群众的敬畏之心。 近些年,某些领导干部甚至高层领导存在遇事“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奇怪现象。这里所谓“问”,既有“求教谁”的含义,又有“为了谁”的含义,其背后则是“敬畏谁”的问题。这就提出了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思想路线以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权力观再教育的重要性。之所以要进行党的思想路线的再教育,是因为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对实事求是作了如下经典解释:“‘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07 22:03:34
上一篇:乡镇党委书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下一篇: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启示
网友评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法的理论自觉、历史视野和实践探索》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