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为民、务实、清廉"

  所谓党风,是指党组织和党员的作风,它是党员世界观的外在表现。党风反映党的风貌,体现党的性质,它根源于党的指导思想,形成于革命的实践,是党员的世界观和精神风貌在行动上的表现,是共产党人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风格、风尚和品德。  为民、务实、清廉,正是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于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  为民,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的基本要求。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共产党的力量在于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官僚主义是使党脱离群众的危险;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虚心向群众学习;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务实,即求真务实,出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这正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的表现。克思主义的学风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实际情况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26 19: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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