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大院安全用电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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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bsp;XX
(2006年7月20日)

  根据当前机关用电形势和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需要,"三办"决定,今天召开机关大院内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具体研究部署有关缩减机关用电量即减轻用电负荷的应对措施,确保办公区内用电安全,严防发生灾害事故。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用电的责任意识。
这段时间,天气持续高温,气候十分炎热,办公区内的各类大小空调全部运行,致使用电超负荷运作。经初步统计,目前大院内的用电量超过了680千瓦,但区级机关配电房最高用电限额却为400千瓦,超负荷280千瓦,这样就很容易产生火灾、电路短路等重大安全事故。前段时间,综合楼2楼户外线发生了短路事件,电线被烧坏。7月8日、9日,配电房连续两天出现险情,变压器部分器件因严重超负多次被烧损,经常性换件都难以维持基本运转。为了确保用电安全和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两办"已落实了两名专人每天在配电房加强值守,发现异常及时处置。目前,"两办"正与供电部门联系,准备将现有配电房重新购置、增容,达到800千瓦,需资金30万元左右,从而彻底改变机关用电的紧张局势。但是,就这段时间的用电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不可存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哪个单位若在这段时间不按用电要求落实和压缩用电量,致使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采取措施,切实保障用电安全。
  为了防止因用电过大而发生灾害事故,"两办"决定在配电房未改造完成之前,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bsp;&bsp;、大院内各单位、各部门从今天起要切实增强节约用电意识,大力倡导人人节约用电,一人节约一分电很可能就会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办公室内的电脑、电灯、热水器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原则上少开或不开,务必做到人离办公室就随身切断电源。
  2、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办公室每天保证正常用电外,其余各单位、各部门从今天下午起,上班期间必须减少一半的空调用电,中午和晚上加班不受限制,大功率空调原则上不能使用(如区档案局已决定在上班期间停用档案室的柜式空调,以错过办公区用电高锋)。空调温度应尽量调至260C以上,各单位领导干部要首先起好带头作用,严格执行。
  3、限制使用会议室。原则上保证区委新楼一、二、三、四楼会议室、区政府二楼会议室空调的正常使用,同时在使用四楼会议室时,上述其他会议室的空调原则上不使用。各单位、各部门的会议室原则上不能使用空调,确需使用的,必须先报办公室同意,具体由卢光明同志负责,同时要尽可能地到大院外的其他单位调节使用。
&bsp;&bsp;4、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及时报告,严防因天气炎热和超负荷用电带来安全事故。值班人员电话:XXX(政府保卫科)-30xxxxxxxx,XXX(电工)-xxxxxxx,XXX(电工)-370xxxxxxxx。&bsp;&bsp;&bsp;&bsp;
  三、及时传达,加强督查。
&bsp;&bsp;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召开职工大会,传达今天的会议精神,说明情况和原因,让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节约用电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今天下午5:00钟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用电情况,空调台数、空调P数,以书面材料报区委办陈杰同志处,其中区级领导干部办公室的除外。从明天起,由区委办陈杰同志牵头,组织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等有关人员,到各办公室开展用电情况的督查和暗访,主要督查各单位、各部门是不是停用了一半的空调、有没有不节约用电的现象等,对督查情况要作好记录,对有关单位、部门未按要求执行的,主要领导要说明原因,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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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0 1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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