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党课讲稿:完整、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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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党课讲稿:完整、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一个科学范畴的文字表述,其依据并不是出自某一篇理论探讨的学术论文,也不是选用某一个领导在某个场合的讲话,而是要以规范的、权威的出处为遵循。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部分所表述的:“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但人们不太注重从《党章》中“引经据典”,已成为一个长期存在并比较普遍的现实问题。《党章》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表述,是由“价值意蕴”、“途径方式”、“目标导向”三部分有机组成的一个整体,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是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内涵中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内涵要求。多年来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一种“简称”式的理解,误认为是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内涵的“全称”表述,是不严谨的,也是不

严肃的。因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完整地、准确地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是十分重要和非常及时的。

一、“两个一切”:价值意蕴——“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党的群众路线,不是一般的工作路线,也不是单纯的工作方法。古今中外,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方向目标和价值追求,“为谁立命”、“为谁谋利”,始终是一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学习、把握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领悟其内在的价值意蕴,这就是“两个一切”:“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90多年来宝贵经验的结晶,是极其珍贵的“传家宝”。90多年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等一系列脍炙人口、耳熟能详的论断,充分反映了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我们党始终如一秉承“两个一切”的价值理念,鲜明地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重大历史性课题。中央明确提出,这次在全党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虽然看起来仅为3个词,6个字,但意义十分重要和深远。把“为民”放在本次活动主要内容的第一点,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一贯立场。中国共产党人历来坦然地向世人昭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一再申明:“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并把这庄严的承诺,写入了庄严的党章。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2]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两个一切”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值得我们认真领会和把握。“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对应了“一切为了群众”的基本要求;“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对应了“一切依靠群众”的基本要求;而“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则进一步强调了依靠人民群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两个一切”,两者缺一不可,相互贯连、相互促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愿望,必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真诚支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的作风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地凝聚在一起,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又来又去”:途径方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问题,人们谈论得比较多了。本文着重就党的群众路线视域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所蕴含的思想方法论、及其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启示,作一番学习思考。邓小平曾指出,“如果不从认识方法上解决党的主张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问题,那末,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仍然不能真正地解决。”作方法等层面上,提升到思想认识和方法论的高度上来。毛泽东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内在联系所做的深刻阐述,至今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把握:“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

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也就是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刻体现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需要着重提出的是,作为党的群众路线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着明确的指向和规范的要求,但在人们的实际工作中和思想认识上,对这“一来一去”,“望文生义”,缺乏认识论层面的准确把握,存在着把“从群众中来”混同于“到群众中去”较为普遍的问题,造成实际工作中真正意义上的“到群众中去”的“缺位”和“错位”。从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来看,“从群众中来”的“来”,是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把群众的诉求,以及群众的智慧、创造收集起来;而“到群众中去”的“去”,是在“来”的基础上,梳理问题、分析问题,把解决问题的思路、下一步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理论归纳的结论,回归到群众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进行修改和完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怎么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是靠我们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群众,认真“去”收集——而这个“去”,实际上是作为第一步骤“从群众中来”的“来”,还不是作为第二步骤“到群众中去”的“去”——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去”,是已经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分析整理、归纳研究,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或方针政策,需要回到人民群众中,回到生动的社会实践中,“去”进行检验和完善。因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半部分,各级领导纷纷下基层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一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意义上说,这不是“到群众中去”的“去”,还属于“从群众中来”的“来”。而对群众提出的诸多意见和问题,不可能“装到篮里全是菜”,“照单全收”,而是要进行科学的梳理,区分轻重缓急,作出体制、机制上的改进,然后把形成的工作思路和创新的理念,“到群众中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这也是对领导干部智慧和能力水平的考验。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认识必将是不断深化的。依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基本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只是“一来一去”,仅仅满足于“一个来回”。就当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说,不能是为了搞活动而组织安排“一次”下基层、开“一次”座谈会、听“一次”意见,要避免为反对形式主义而又搞新的形式主义。要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持续地“又来又去”,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不断改进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能力和全面素质,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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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1 23: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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