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入打造“食在”放心品牌,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淮食安委[20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质监系统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生产”行动。具体推进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维护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服务千亿元食品产业,打造“淮扬美食、健康安全”的城市形象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二、工作任务

继续深入推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放心生产”工程,加大对全市食品获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强化对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企业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力争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3%以上。

三、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继续严格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做到受理、审查、发证准确及时,并做好相关行政指导工作。一是努力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从材料审核、现场审查、发证检验等方面着手,尽量帮助企业缩短行政许可周期,更好的服务地方食品产业,方便企业,服务地方经济。二是严格落实许可年审、加工备案等监管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三是探索开展现场审查质量抽查,严格许可准入门槛,确保行政许可工作质量继续在全省名列前茅。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质量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二)深化“三位一体”。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将食品生产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管三者融为一体,确保质监部门食品生产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管全面履行到位。不定期召开食品监管三位一体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机构及时通报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技术机构及时通报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情况(含企业委检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放心行动最新任务;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县区局及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稽查条线及时查处逾期未整改企业,确保闭环监管。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三)开展添加剂整治。结合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的监管,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相关企业的原辅材料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是否使用获证企业产品,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产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注意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频率和力度,对疑似问题产品加大快检和抽检,对问题产品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稽查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四)强化认证检查。落实食品认证企业现场巡查制度,选择部分食品企业开展ISO900、ISO22000、HACCP等体系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市局认证处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食品处,各县区局

(五)加大后处理力度。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利用省食品风险分析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做好后处理工作,实现闭环监管。一是市质检所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承担好相关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同时根据本地食品行业特点,继续探索实行地方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努力降低本地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二是各县(区)局对移交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结果报告、监督抽检不合格等情况及时处理,形成闭环监管。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快捷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市质检所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各县区局,市监控中心

(六)提升检验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机构和企业出厂检验能力建设,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和结果统计分析工作,创新开展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帮扶企业提升出厂把关能力。继续开展企业出厂检验人员专项培训,提升食品获证企业检验人员能力,切实把好出厂检验关。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相关院校

(七)严查违法行为。继续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食品“放心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等集中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重点治乱、长效治理的原则,明查暗访结合、检查处罚并施,从重从快查处严重食品违法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关注无证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通过严格执法、违规惩戒,教育一批企业,整顿一个行业。对具有从重违法情节的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定高限执行处罚,并及时汇总上报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指挥部。

牵头部门:市局稽查处(稽查支队)

责任单位:市局法规处、食品处,各县区局,市质检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4年月至3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对行动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4年4月至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切实采取行动,特别是要针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按时保质完成行动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204年2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办法,逐步建立起监测、预警、举报、查处、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局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及“放心生产”推进工程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质监局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暨“放心生产”推进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推进行动中的问题。

各县(区)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行动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和协调。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局、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工作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不出现监管漏洞和死角,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食安办报告重要工作动态和实施情况。

(三)营造宣传氛围。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四)加大督查力度。对照全市目标考评要求,不定期对各县(区)的工作进行督查,加强执法、廉政和效能监察,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巩固工作成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25 23: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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