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绩效考核方案

为强化村(居)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社会稳定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3年开始,每年对各村(居)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结合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公正、公平考核村级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引领作用,全面深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推进政法综治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考核原则及方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4、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一标准,奖惩并重的原则。

(二)考核方法:

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核按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直接打分,年终由考核小组汇总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定。总分值为00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核定各村(居)干部工资、奖金和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考核对象

全镇42个村(居)及村“两委”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一)加强领导,管理规范(0分):

村(居)两委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成立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牌等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稳定工作有活动、有记录。记录内容齐全,有组织机构人员花名册,综合治理、信访调处、安全生产等活动记录。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不得无故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二)综治工作(30分)

、熟悉掌握本村的人口信息动态。积极配合派出所、计生服务站、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等业务部门,做好全体村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漏登、不漏管,得5分;每出现一起重点人员(新居民)漏管的,不得分(5分)

2、高度重视“两劳”回籍人员管理(0分)

配合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落实好帮教对象的管理工作,熟知帮教对象本人及家庭情况,无重新犯罪。有重新犯罪的,不得分。

3、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恶性事件。(0分)

广泛开展“零家庭暴力”、“未成年人零犯罪”、“无刑事案件”村居等活动。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的,扣5分;有村“两委”干部犯罪的,不得分。发生群体性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4、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5分)

加强本村的治安巡逻,使群众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群众安全感达90%以上,村民对平安创建知晓率80%以上。

(二)信访稳定工作:(30分)

、完善健全村级信访接待规章制度,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认真开展信访工作的。坚持定期排查,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例会,每季一次稳定工作分析会。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了解和掌握,对可能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事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排查得5分。

2、对于出现的重大信访隐患矛盾纠纷,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得5分;出现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的,不得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3、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上访事件,如出现集体上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赶到上访地点,做好劝访疏导工作,并将上访群众带回本地妥善处理的,得5分;对不理不问,不按时到达现场的,扣2分;对因工作贻误,造成影响的,不得分。

4、全年未发生信访稳定案件的,得5分。每发生起赴镇个访的,扣分;每发生起赴镇集体访或赴市级个访的,扣5分;每发生起赴市集体访或赴省个访的,不得分;每发生起赴省集体访、赴京个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案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安全生产工作(30分)

、对本村范围内的超市、网吧、学校、幼儿园、加工点(企业)等各类场所要登记造册,设立台帐,并加强的服务和管理的,得5分。每出现一例漏管的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2、对从事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重点监管,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的,得5分,每发现例失控的,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3、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村务工作安全运行的,得5分;每发生一起因村级公益事业或项目建设而造成工伤亡事故的村(居),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4、加强污染源的管理和上报的,得5分;发现污染源未能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造成农田、河流、动植物、群众生活等环境污染事故的每发生一起,不得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得5分;凡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6、切实做好三夏、三秋生产期间安全防火工作的,得5分。凡被镇督导组和领导干部发现,以及经举报查实的火情,发现一起的,扣2分;发现两起的,扣4分;发现3起及以上的,不得分。凡被市级通报批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助理、派出所所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副组长,党政办、组织科、宣传科、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为成员的镇社会稳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具体负责社会稳定工作的协调、督导和考核。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03 1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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