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行政程序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建设新,实现质监事业新跨越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宣传发动。动员各方面力量,通过报纸、杂志、网站、大型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行政程序年”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部门程序建设工作予以大力监督,形成“内部有动力,外部有压力”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积极推动各单位深入学习《规定》有关精神,并着力探究发展、完善现有程序规定的方式、方法。

(三)加强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是一部重要的行政程序法律,要在“行政程序年”活动中继续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把具备资格的人员配备在实施行政强制权的执法岗位上。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保证把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规定落到实处。完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一律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月)。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并提出具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开展“程序年活动”所面临具体形势以及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做好全面开展工作的准备。目前已经完成。

(二)全面开展阶段(6月-0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本级政府与上级部门,报告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同级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月-2月)。要求分局各单位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分局监督与法制科,监督与法制科汇总后再予以上报。

四、加强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组织,确保行政程序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成效。建立健全行政程序建设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贯彻落实《规定》、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贯彻实施《规定》负总责。严格落实行政程序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成立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做好典型示范工作。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积极打造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分局将在8个科(室、队)中选择-2个作为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引导各单位开展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示范单位在贯彻落实《规定》,推进依法行政上有新的实质性进展。

(三)开展监督检查。拟于今年上半年、下半年开展检查活动两次,对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公布检查结果。上半年重点检查“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启动情况,各项重点制度的建设及开展情况;下半年重点按照“关于印发《省‘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的要求检查“行政程序年”活动的总体情况。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1-27 2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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