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主题

宣传活动的主题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内容为主,结合今年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

二、宣传内容

(一)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等相关的配套制度办法为重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的重要政策和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

(二)结合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购销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工作,采取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宣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宏观调控、粮食储备和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统计等方面的职能,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自觉接受监管的意识。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按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安排粮食出库、承担应急任务等。

(三)向粮食生产者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粮食消费、科学储粮技术等相关法律和知识,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向粮食消费者宣传有关粮食质量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的观念。

三、宣传活动安排及形式

时间安排:从5月20日至6月0日集中进行《条例》实施九周年宣活动。

(一)开设宣传活动专栏。出一期《条例》九周年宣传专栏,刊登粮食政策、法规知识和有关文章。

(二)举办《条例》九周年座谈会。在5月26日《条例》颁布九周年纪念日,邀请有关部门和基层工作的同志以及粮食经营者,针对目前粮食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座谈讨论《条例》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城区主要街道挂标语横幅,并与县电视台联系,在5月26日前后播放《条例》九周年宣传有关内容,发放和张贴统一印制的《条例》九周年宣传资料。

(四)粮食执法大队和监督检查股的人员从5月20日开始,适时到各乡镇、粮食经营企业场所等发放和张贴宣传材料。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1-06 16:58:49
上一篇:粮食局法律六进工作方案
下一篇:燃气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网友评论《粮食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