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县政府203年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纠风办203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3年纠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继续巩固食品药品专项治理成果,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选择群众反映强烈或部门目前存在最突出的问题,开展选题评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和进度,力争在年内有明显的成效。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价体系。明确评议主体、深化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增强评议效果,切实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

(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保持制售假劣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掀起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新高潮。密切与商务、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调。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开展中药及饮片的专项整治和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三)深入开展违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配合。严把广告审批关,切实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认真履行广告审查监管责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从严处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强化食品、药械市场的监管。实行药械市场检查全覆盖、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和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制度,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商品购进验收登记和索票、索证制度,规范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药品经营人员无证上岗和无序流动。加强许可证管理,认真做好换证和GSP再认证工作。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突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巩固“两网”成果,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强化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检查。

(五)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产品原料和委托加工行为的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实。

(二)突出监督检查。把做好民生服务作为重中之重,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教育、震慑、刹风的作用。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23 15: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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