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2013年岗位绩效考评方案

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局根据松委[203]30号通知的有关精神,对我局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方案作了进一步完善,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生态的决策部署,通过推行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促进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

二、考评的组织领导

为强化绩效考评工作,本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三、考评内容和方式

本单位绩效考评总分为00分。成绩组成如下:

绩效管理得分=指标考核分×80%+公众评议得分×20%+工作奖励分-查访核验分。

、指标考核。由业务工作实绩(30分)、行政能力建设(50分)、机关作风建设(20分)组成。其中业务工作实绩主要考评职责履行和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个参评股室须设定能够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反映部门工作绩效的一级指标至少0项。

2、公众评议得分。由县统计局调查队设置公众评议表和问卷调查表,采取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进行评议。

3、察访核验扣分。由贯彻执行力察访核验与效能建设常态化察访核验两部分构成,发现问题实行倒扣分。其中被省市查实或通报存在问题的每次扣分,察访核验扣分不超过5分,效能建设常态化察访核验扣分不超过3分。通报情况可错年使用,被市查到问题当年结果来不及使用的,下一年使用;全县重要会议迟到、早退、缺席等不遵守会场纪律及其他效能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3分,受县效能办通报表彰的每次奖05分。察访核验累计奖分不超过3分。

4、根据各股室主要职责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或国家部委综合表彰的给予奖励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或国家部委综合表彰的给予奖励2分受市气象局表彰的给予奖励分,同一工作受各级表彰的按最高分的计算,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考评结果在局内部公示栏公开。

四、奖惩措施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分为“优秀”、“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一般”:80-89分(含80分),“差”:低于80分。

2、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资金(工资)等挂钩。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来源:文明单位资金。

3、全年岗位绩效考评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年度优秀职工将从考评优秀人员中产生。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24 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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