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价格行为检查方案

一、检查的组织方式

这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部署,我市物价局负责组织落实我市范围内的检查工作,我市重点检查的单位详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

203年3月,物价局会同旅游局对相关的旅游单位进行旅游行业价格行为检查。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所列的四项检查内容,具体为:

(一)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

(二)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市物价局将加强协调、组织好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提醒、告诫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指导旅游业规范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主动防范价格违法。提升旅游业的整治效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26 1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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