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贸企业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实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统称“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00%;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率00%;新上岗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00%;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率00%;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违法行为查处率00%。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区局重点对高危企业、列入年度制度化检查计划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实施专项执法检查,一般企业由各镇区组织执法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组织、协调、指导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区安监局决定成立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四、执法内容

依据《区安监局20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对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2〕0号)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加大事前执法力度,重点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一)必查内容

、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强配足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制订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经费投入是否到位。

3、查企业是否依法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并保证持证上岗。

4、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选派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内审员培训。

5、查企业是否建立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并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时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

(二)抽查内容

、查企业是否对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实施转岗培训。

2、查企业是否对农民工及其他新上岗从业人员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3、查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材是否具有针对性,现场抽查从业人员对安全知识特别是应急知识的掌握情况。

4、查企业是否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五、工作步骤

区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日至7月5日)

各镇区安监所(安监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区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结合分片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推进,形成专项执法浓烈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0月3日)

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安全监察、督查的形式全面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工作。在集中整治阶段,各镇区要将所在辖区企业“三项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摸排清楚,与8月日前将“三项人员”持证、待培训和无证不培训三种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宣教法制科;区安监局将按照各镇区上报的各企业人员持证情况,对无证又不培训的企业“三项人员”,开出行政处罚告知单;同时,还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要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台帐,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做好市、区两级安监行政执法人员的督查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得到全面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至月30日)。

局机关各科(室)、各镇区安监所(安监机构)要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推广应用;对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组织不力,整治措施不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各镇区安监所(安监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要牢固树立治理一起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就可能避免一次事故,增加一份安全的思想意识。要加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和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从业人员非法上岗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局机关各科(室)、各镇区安监所(安监机构)要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与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监察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大查处力度。要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与推动企业安全科技进步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与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相结合,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预案体系,有针对性的开展企业职工安全应急培训,有效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

(三)从严监管,注重实效。局机关各科(室)、各镇区安监所(安监机构)要根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报告制度,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要通过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尤其是“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和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检查培训质量与效果。对排查出来的“三项岗位”人员未培训上岗现象,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限期整改。要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

(四)汇总统计,及时反馈。局机关各科(室)、各镇区安监所(安监机构)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6日前将《区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按月统计)、月0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总结以电子版本形式报区安监局宣教法制科。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18 18:26:37
上一篇:环保局民主评议指导方案
下一篇:区示范药企评定工作方案
网友评论《工商贸企业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