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两篇

县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两篇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94号),确保完成**年度全县农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提升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强县建设,现就**年全县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链、补链、延链”的要求,以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高端休闲农业项目、新型农产品营销项目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力争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年全年农业招商引资完成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内资4亿元,引进农业重点项目5只。

二、工作举措

(一)制作完善招商资料

深入调查研究。由县农办牵头,县农业局、林业局各派一名熟悉招商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现代农业产业招商调研小组,会同乡镇(街道、园区),对我县农业招商工作进行一次深入调研,摸清工作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招商重点,于3月5日前完成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

2制定招商目录。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农口部门要充分利用调研成果,紧紧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高端休闲观光和新型农产品营销等三大重点领域,排出一批重点农业招商项目,经县农业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形成招商目录。

3制作招商资料。县农办根据调研报告和招商目录,于3月底前完成全县现代农业产业招商推介资料(PPT、宣传册等)的制作,作为全县农业招商活动的统一宣传资料。

(二)加强招商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团队。建立以牵头县领导为组长,农口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项目涉及乡镇(街道、园区)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现代农业产业招商项目引进推进小组,负责重点项目的洽谈及相关推进工作。

2落实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成立以农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商工作小组,明确-2名专职农业招商人员,负责农业招商项目的引进洽谈、跟踪服务及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拓展农业招商方式

推介招商。认真策划和举办好“乡约走进锦绣**”暨**农业招商推介会、各类农事节庆等活动,加大推介招商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农业大好高项目。

2网络招商。充分利用县农业局、林业局、招商局等部门的网络宣传平台,开辟网上农业招商专栏,及时发布农业招商信息,积极开展网络招商。

3中介招商。农口部门要加强与行业协会、投资咨询公司等专业中介招商机构的对接,建立健全相关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委托招商。县农业局、林业局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商协议分别不少于2家和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将中介招商作为农业招商的重要内容,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中介机构,提高中介招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以商引商。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农口部门要认真梳理一批县内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定期开展活动,加强沟通联系,充分依托龙头企业的资源和人脉优势,加快推进以商引商。

(四)健全农业招商机制

建立健全片区联系制度。农口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五大驻点招商片区的联系,积极配合驻点片区做好农业招商项目的引进推进工作。县农业局重点联系上海片和杭州片,县林业局重点联系浙南片,县农办要与招商局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2建立健全外出招商制度。县领导和农口部门领导要带头外出招商,积极参与项目洽谈和跟踪服务。原则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次,农口部门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2次。

3建立健全例会推进制度。县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推进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农业招商工作情况,交流农业招商项目信息,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引进和推进。

4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县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农业招商引资信息,对全县农业招商实绩、领导外出招商和项目洽谈、重点农业招商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通报。

5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农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对未完成农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年度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年终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在农业综合考核中降低一个等次;对引进农业重点项目成绩突出的县驻点招商人员,按招商实绩给予一定奖励。

(篇二)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农业招商引资在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关于深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招商引资“千项百亿”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发明电〔**〕02号)的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双海双区”部署要求,紧紧依托浙台(**)经贸合作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现代农业园区“三大”创业平台,以农业主导产业为纽带,以优势项目为支撑,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提高农业招商引资实效,构建“浙商引回”、“台商引进”、工商资本和农民投资等多层次立体型投资格局,促进我县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制定出台县农业招商引资整体方案和扶持政策,编制完成**县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手册。全年完成农业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8亿元,协议利用资金244亿元;全县每个农村社区落实实际到位资金000万元以上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个以上(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县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农业投资环境,加速我县农业的发展,成立**县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bsp;长:*

副组长:*

成&bsp;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苏静平任办公室主任;吴圣爱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具体业务联系人:**

四、工作措施

(一)围绕产业优化,突出招商重点&bsp;

围绕现代种养业。结合我县资源优势,突出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引进先进种子种苗、种养技术,发展高档设施农业和优质安全、特色高端农产品。

2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大对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的招商力度,加快开发粮油、畜牧、水产、水果、蔬菜等系列深加工制品,实现农产品的多次加工增值。

3围绕休闲观光农业。发挥资源优势,挖掘我县农业特色文化内涵,以农产品基地为载体,建设集休闲观光、劳动体验、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农业。

4围绕农产品物流业。积极发展以配送、批发、销售生鲜农产品为主的现代农业物流企业,进一步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形成农业产业与物流服务业之间的联动机制。

(二)搭建招商平台,拓展招商渠道

做实基础,搭建平台。各乡镇要围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产品物流业,精心包装一批高质量的招商项目(附件2),由县农业局汇总编制县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手册,并在**农网开设农业招商引资专页,进行动态管理和宣传。同时要做好浙台(**)经贸合作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现代农业园区等三大招商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和利用资源,积极引导新引企业入驻园区,以产业集聚为载体,形成产业集群。

2创新方式,开展推介。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改进招商方式,实施多样化招商。充分利用各地农博会、展销会、海博会等有针对性的会展活动开展“走出去”项目推介;结合本地五凤开茶节、马站四季柚采摘节等活动开展“请进来”项目展示;依托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地利优势,积极招引台商;同时要充分发挥在温、在苍各类商会的桥梁作用,邀请、组织客商来苍考察洽谈,促成重大项目落户**,促成已落户在苍企业增资扩规。

(三)落实招商责任,优化服务环境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提高认识,把农业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主体全力抓,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内外协调、全民参与的招商引资格局。

2落实政策,优化环境。积极争取和用好国家、省、市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制定我县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附件5),并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客商、服务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投资环境。

(四)加强检查督办,严格奖惩机制

县政府把农业招商引资列入对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附件6),并对招商工作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考评、平时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测和督办。各乡镇要针对重大项目加大督办力度,努力解决项目落地、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对招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乡镇,其主要领导要向县领导作出专题汇报,并落实改进措施;对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

**县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各类资金投资农业,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引进县域外的资金或县域内除农业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外的资金,投资于我县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等)种养、加工、流通和休闲观光等农业产业项目,要求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达到00万元以上或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规模达到20亩以上。

二、土地政策

()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投资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休闲观光农业项目,需要使用建设用地指标的,可以向县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给予优先安排。

(3)土地规模流转00亩以上的,由县财政年度拨付的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励。

(4)支持鼓励投资企业与当地农民采取合股、合作等方式,利用特色民居、庭院兴办民宿、民间工艺作坊、民间药铺、茶房、私房菜馆等农家休闲娱乐场所。

三、扶持政策

(5)整合县财政扶持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建立县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每年安排农业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重大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适当补助。

(6)企业经营规模和带动农户数量达到一定要求的可申报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并享受有关农业龙头企业文件规定的优惠及扶持政策。

(7)基地规模、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达到一定要求的可申报县特色农业精品园,通过验收的园区建设业主给予以奖代补资金奖励。

(8)农产品创各级名牌产品、商标、有机食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等农业品牌创建的,可依据县质量强县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申请资金奖励。&bsp;&bsp;

(9)各乡镇完成招商引资计划任务的,结合实际到位资金、协议利用资金及其它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并依照排名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四、规费优惠政策

(0)对招商引资落户项目的各类规费、手续费等,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切实减轻投资企业的税外负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投资行政性收费项目,县政府无权减免的,一律按下限标准征收。

五、其他

()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对妨碍农业招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工业园区,享受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3)支持本县农业科技人员联系农业招商项目,做好农业科技信息指导和服务。

(4)对实际到位资金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可以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事特办”政策。

(5)允许来苍投资农业的企业参加资金互助会,扩大融资渠道,鼓励农信农业担保公司为来苍投资农业的企业提供担保,解决中小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编辑:圆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3-29 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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