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饮食用药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县农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共同构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常识,合理用药、安全饮食基础知识;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工作动态,各级政府重要部署,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成果等。

三、工作分工

县局机关负责4个行政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宣传现场由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会同村级协管员布置安排。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选定辖区内2个行政村,分别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四、宣传方式

在选定的行政村设立宣传点,悬挂统一的宣传横幅(横幅内容见附件),通过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免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样品展示、开展讲座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工作动态、各级政府重要部署、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成果等。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3月28日—4月0日)

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参照本方案,根据各乡镇的实际,结合宣传的重点,制定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的具体方案,明确宣传时间、地点、形式及目标要求等,于4月0日前将方案上报政策法规股。

(二)实施阶段(4月日—5月20日)

按照各乡镇制定的具体方案,认真开展宣传活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要及时发现活动存在问题、总结经验、转变方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5月2日—5月30日)

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要对食品药品知识进农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于5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图片和影像资料报政策法规股。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光明同志任组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张洪善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安排和筹备活动相关事宜。

(二)创新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宣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大力宣传报道。在活动开展中要注意收集与宣传工作的有关图片和影像资料,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活动档案,以备考核检查。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既要保证报道的数量,更要保证报道的质量,同时注重加强舆论引导,积极扩大活动影响和宣传效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4 21:57:24
上一篇:2014年万民干部下基层活动方案
下一篇: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网友评论《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