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就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中可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产,通个市场化运作经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其收入主要包括: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收入;二是行政事业单位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经审批同意,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等收入;三是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等收入;四是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五是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收入。

  一、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具体要求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规定: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计划和用途从财政专户中按程序拨付。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6号令)规定: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清产核资以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于不断改革和理顺当中,资产有偿使用在改革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现以远安县为例,剖析当前行政事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

  、收入规模小,资产闲置

  据决算报表统计,远安县202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有偿使用收入为72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入48万元,服务单位上缴资产收入5万元,其他收入89万元。资产账面原值745亿元,其中在用738亿元,未使用7000万元,损坏不能使用的只有3000元,其余的都闲置未使用。透过资产决算报表,我们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规模小,资产大量闲置,没有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

  2、以收抵支,脱离监管

  行政事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然而,少数单位实现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不开具《**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票据》,直接坐收坐支,或抵单位招待费开支,或用于单位福利费开支,脱离财政监管。如**年某行政执法单位将房产400平方米出租,用于兴办酒店,该单位的房屋租赁收入2万元没有开具正规收据,直接抵单位招待费开支。

  3、手续欠缺,逃避审批

  少数行政事业单位不认真学习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相关政策,缺乏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审批制度的认识。在国有资产转作有偿使用前,没有严格办理资产有偿使用审批手续,随意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或兴办实体等。近3年来,我们经过监督检查,发现3个单位国有资产原值近52万元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出租、出借,或转作他用。

  4、缺乏评估,效益低下

  部分单位将国有资产转作有偿使用前,没有详细地考察市场情况,没有对有偿使用的资产进行认真评估,致使资产有偿使用效率低。主要表现在:一是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太长,如某单位一次性租赁达20年之久,并一次性缴纳租赁费72万元;二是部分单位没有公开招标竞价,租赁费用偏低;三是租赁费用不能及时足额上交财政,有拖欠现象。

  (二)原因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区划调整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量闲置客观上有区划调整的原因。经调查研究,主要有:一是行政区划调整。**年4月撤乡并镇,将**合并到**、原**合并到**镇,造成原土地、房屋构筑物闲置。二是教育区划调整。近5年来,共撤销中学2所,小学4所,撤销的中小学资产未能有效利用。202年末闲置资产中,土地79万元,房屋构筑屋4520万元。

  2、认识偏差

  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认识存在偏差。一是产权认识存在误区。单位主要领导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金来源是国家无偿拨付,其形成的资产应当为本单位所有,因而可以随意使用,无需审批。二是对行政事业资产功能理解存在误区。把国有资产当作部门财富,不经审批,盲目改变资产用途。通过资产有偿使用,以收抵支,坐收坐支,谋取部门利益,脱离财政监管。

  3、观念淡薄

  长期以来,很少有单位把国有资产自始至终当作价值来管理。由于经费来源上的供给制,核算方式上的收付实现制,致使行政事业单位养成“事事伸手要”、“重钱轻物”、“重用轻管”,造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价值观念淡薄。

  4、监管不力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没有建立“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和监督途径。

  三、相关建议

  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是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需要,对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着重要意义。从目前远安县实际情况看,笔者认为下一步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清产核资以来,我县制定了一整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有偿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经过近7年运行,收到了良好效果。但在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资产有偿使用相关配套制度,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从资产有偿使用的审批、评估、公开操作、收益管理、责任考核等一系列流程中加以制约和规范,以实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制度化、公开化、规范化管理。

  (二)摸清家底,充分利用

  成立清产核资专班,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资产认真清理、归类。将清理的闲置资产,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整合,充分发挥闲置资产使用效益。能调剂使用的,尽量调剂到所需要的单位,以节约购置资产财政支出。不能调剂使用的,将闲置资产交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资产有偿使用审批程序,对外公开招标,充分发挥闲置资产使用效益。

  (三)利用网络,动态监管

  一是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分析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不同时点、不同地点资产存量、分布和结构情况,掌握资产使用和闲置情况,对单位闲置资产实行动态监管。二是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台账,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合同、收入等资料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资产有偿使用动态管理。

  (四)成立机构,强化征管。

  一是成立机构。建议比照省财政厅做法,成立资产收益征收管理办公室,并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合署办公。二是明确职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承担政策制定、收益计划、监督检查等职能。资产收益征收管理办公室承担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统一调剂处置,宣传行政事业资产有偿使用的相关政策等。

  (五)严格监管,加强执行

  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是有效的执行力。只有按照规章制度去认真落实执行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应经常对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项目的制度执行情况、有偿使用情况、收入管理情况、资产安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并与审计部门实行信息共享,与纪检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检查出的违规行为,必须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编辑:新新)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06 17: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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