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党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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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党组207年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

  一、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决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系统谋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局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听取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责任办联席会议情况,研究部署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3、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成员,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4、通过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5、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向社会服务对象、作风建设监督员代表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6、每年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7、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科学精准选任用人,按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凡提四必”,即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研判,选优配强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依据批复的局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规范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拨任用,严把程序关、职数关,科级干部任用实行报批、备案。
  8、开展干部交流和考核。紧密结合水务事业发展需要,开展局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局机关处室之间、单位之间、处室与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推进局属单位科室之间干部交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印发207年度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力求考核更加科学公平,并做好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
  9、强化干部管理监督。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干部提醒谈话等,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按要求开展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做好抽查核实。对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和档案审查工作。
  0、认真组织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督促限期整改。按规定做好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离任“三责联审”。
  (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七个一律”、“十一个一律”的落实,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督查。
  2、扎实开展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领导批示件、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实事办理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
  3、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定期分析信访、审计、干部考核、监督检查、民意调查等方面的情况,梳理有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
  (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5、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继续深化纪律审查工作,完善处置协调机制,落实考核评价制度。结合水务工作,积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目标责任分解方案,并抓好督办落实。定期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水务行政审批、规划计划、项目建设和资金审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
  7、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对水务建设市场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进水务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受益群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参与和监管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积极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
  8、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9、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帮助纪检监察室推进“三转”工作。支持查办案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领导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一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巡视整改责任,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工作。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述职和测评,分析研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
  5、每季度听取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责任办联席会议情况,全面掌握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6、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局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
  7、坚持每年讲-2堂廉政党课。
  8、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工地”等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四)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9、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0、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听取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有问题的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于85%的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五)积极支持查办案件
  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3、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对群众举报信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加强对日常检查、督查考核和内部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4、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指导,积极与检察、纪委、监察、审计等机关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5、模范遵守中央、省市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6、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8、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9、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20、每年向市委、市纪委进行述职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2、组织召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
  22、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八)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方面的职责
  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4、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机关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纠正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三)加强督促指导
  7、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日常督查检查、年度考核和内部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狠抓教育、监督和管理
  8、组织分管处室和单位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9、对分管处室和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五)强化检查考核
  0、主动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分管处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六)严格廉洁自律
  2、认真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3、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6、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7、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每年撰写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方面的职责
  三、监督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协助、督促局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协助局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3、充分发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责任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定期、不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审计处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各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并按季度向局党组汇报,对责任不落实的,查明原因,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责。
  (二)聚焦主责主业,严肃监督执纪
  4、开展对局系统各处室、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局系统各处室、单位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5、开展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严格执行市委常态化问责意见,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的处室和单位严格责任追究。
  6、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对局系统各处室、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开展对现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行政事项审批、干部人事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防汛防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再监督,督促局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有关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选人用人程序的情形,严格倒查问责。
  8、开展对局系统各处室、单位作风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的人和事,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严肃处理不按规矩做事的违规行为。
  (三)强化纪律审查,坚持抓早抓小
  9、切实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的线索认真核查,件件见底,对违纪违法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0、对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注意运用提醒谈话、信访函询、组织处理等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养痈遗患。
  (四)狠抓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局系统各处室、单位按照《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局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要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保障局系统党员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2、督促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经常性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制度化;加强典型案件的通报,发挥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局系统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勤政廉政。
  (五)带头遵章守纪,严格自身监管
  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和管理,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政治过硬,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问题清单
  (一)少数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认识还不够深,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少,不注重抓早抓小,忽视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党内监督意识不够强,缺乏相互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提醒诫勉监督形态还不能做到经常性、普遍性。
  (三)局系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水务一体化治水新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
  (四)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管理相对人未按水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涉水行为。个别单位行政执法思路不清晰,扣押等程序的执行不规范,影响行政执法的效能和外在形象。
  (五)部分局属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差旅费开支缺少附件、接待费报销附件不够完善、办公耗材登记不够明晰、应收款项长期挂账、车辆未在政府定点单位维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帐实不符等。
  (六)从207年的上半年预算资金支出情况看,局机关统筹管理的专项项目水利现代化建设推进经费及局属单位一些相关专项,存在预算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情况。
  五、整改清单
  问题一整改措施: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压力传导下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业务工作拓展到哪里,廉政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确保责任落实不衰减、不间断,无空白。
  整改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把问责作为责任落实的“牛鼻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责任追究到哪里,真正起到教育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整改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问题二整改措施:
  、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行使监督权利的意识,使广大党员了解党内监督的方针、任务、内容与方式方法,积极参与和大胆进行监督。每个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从而解决“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化召开民主生活会,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3、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发现党员干部有政治、组织、廉政、群众、工作、生活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
  整改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各级党组织
  问题三整改措施: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根据全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年度总体安排,制定《市水务局207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安排好中心组学习。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做好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207年度培训班、领导干部进高校班、优秀公务员参加修学提升培训等有关组织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党代会以及十九大精神活动,进一步增强局系统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印发207年度市水务局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切实增强水务干部业务素养和能力水平。依托河海大学等院校力量,建立完善院校与局培训中心合作机制,对全市水务系统业务技术人员组织轮训,着力提高水务干部业务素养;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鼓励干部积极考学深造,提升学历,完善知识结构。认真组织好我局赴荷兰水环境水生态研修班培训工作。按照省厅和市职称办要求,修订完善水利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做好新一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候选人推荐,组织好207年水利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和职称评审工作。做好系统内各类优秀人才推荐,组织好相关技能大赛,培育专业技能人才。
  整改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人事处
  问题四整改措施:
  、做好年度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根据管理相对人涉水行为的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在宣传工作中做到突出重点、针对性强、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在年度普法工作中,注重此类问题的解决,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推进水务法治示范点的建设,以新的载体寓教于形,以相对人易于接受的方式,发挥法治宣传潜移默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功效。
  整改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zd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供水节水支队、局属有关单位
  2、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明确和完善水行政执法扣押的程序、申报与批准、解除等相关规定,以指导水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规范扣押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具体案例,就完善扣押工作“以案释法”。
  3、召开全市水务年度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布置,并列入各区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在考核实施细则中明确相关要求,在年终考核中,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对局属单位的考核,增设专人考核依法行政工作。
  整改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zd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局属有关单位
  问题五整改措施:
  、责任相关单位认真研究“三防”专项督查及内部资金检查中反映的问题,针对督查及检查的意见建议,逐一落实整改,补充、完善原始票据等附件并加强本单位内控制度建设。
  2、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内部管理制度。经费支出坚持“先申报,后审核,再使用”的原则。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财务审核、领导签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发挥财务中心监管作用,对局属单位实行常态化的资金管理,实行大额预算资金审批,完善审批流程,严格财经纪律,做到监督全覆盖。
  整改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局财务处、局审计处、局属有关单位
  问题六整改措施:
  、各局机关牵头处室及各局属单位,规范部门资金拨付计划和工作流程,加强过程性监督,推动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考核,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指标,对于支出进度慢于序时进度的项目,及时查明原因,责任到人,以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对于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全年预算执行进度70%-80%,扣0分;全年预算执行进度70%以下,扣02分,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局财务处、局审计处、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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