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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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x党办发〔207〕x号)文件和《中共xx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制定20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x纪办发〔208〕x号)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建设,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推动局党组、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bsp;&bsp;&bsp;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业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进一步学深学透,并应用于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年初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4、年初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分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要点。年初研究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各科室职责和任务分工。

6、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年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少次。

7、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8、严格按要求制定本年度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党组书记签字背书后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备。

9、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压实所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年内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查至少2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对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至少2次。

0、党组书记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内安排部署、协调督办相关工作不少于4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等不少于2次。

、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局机关各科室实绩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精神及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44项具体要求,年内对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至少督查2次,对违反规定情况进行严肃问责。每半年向市委报告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

3、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全年对局机关、所属单位督查至少2次。切实整治法律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戒毒、社区矫正等领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整治力度;紧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领域吃拿卡要、乱收费、违反职业操守等“微腐败”现象;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诚信档案,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同时,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组建律师行业党委,加大政风行风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治本安全关,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法律扶贫。

4、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拓展宣传途径和手段,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年内组织党员干部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或xx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至少次。

5、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三会一课”、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制度。

6、加强对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及时清理、制定和修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8、支持配合上级党委巡视工作,高度重视并全力整改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9、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查找局机关各科室及科级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

20、健全完善并及时修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全面公开本单位党务政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方法,提高公开时效性,扩大社会知晓率,提升群众参与度。积极配合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及时受理、回复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2、全年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有力保障。

2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从严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建立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容错纠错机制。

2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指示精神,切实承担领导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

(二)党组书记、局长牛芳泽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进一步学深学透,并用于指导工作。带领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执行党的政治路线,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第一责任,对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的各项工作亲自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局机关纪委监督责任。督促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

5、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内安排部署、协调督办相关工作不少于4次。

6、及时传达上级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7、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执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主体责任贯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全过程,党组书记带头开展约谈工作。每年与班子成员、局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至少一次,并实行签字背书。

8、加强教育监管,年内为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至少一次。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

9、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交办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0、定期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存在困难和问题,全年不少于2次。积极支持市纪委派驻市委zd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保持清正廉洁。

2、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在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结合工作实际,履行好主体责任。

&bsp;&bsp;&bsp;(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亦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对办公室、宣教科、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司法考试鉴定科、狱所联络科全面从严治党负主要领导责任,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市司法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3、加强政治建设,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狱所联络、信息监控指挥、司法考试鉴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全年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制定具体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5、亲自指导办公室、宣教科、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司法考试鉴定科、狱所联络科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6、不定期督促检查办公室、宣教科、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司法考试鉴定科、狱所联络科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约谈。

7、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对办公室、宣教科、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司法考试鉴定科、狱所联络科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年内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至少进行次廉政谈话。

8、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9、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结合工作实际,履行好主体责任。

(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新“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bsp;&bsp;&bsp;根据班子分工,履行所分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一岗双责”,对分管的政治警务处、督察室、基层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具体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带头并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深学透,并用于指导工作。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

2、加强政治建设,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bsp;&bsp;&bsp;3、贯彻落实党组各项决策决议。参与党组关于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

&bsp;&bsp;&bsp;4、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任务,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提交述廉报告,不定期向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6、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每年开展督导检查不少于3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7、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建设责任书。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分管局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年内不少于2次,督促按时向上级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8、及时发现并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揭露分管部门、分管领域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9、在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结合工作实际,履行好主体责任。

0、带头加强和接受纪律教育,每年组织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要讲一堂廉政党课。

、年内与分管科室、分管局属单位的班子成员及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

2、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当好表率。

3、严格遵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治区、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规定,争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推动者、践行者和示范者。

4、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重视家风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五)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bsp;&bsp;&bsp;根据局党组分工,我分管法制科、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科(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市公证处。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建立和细化责任清单,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履职全过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用于指导工作。

2、加强政治建设,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认真学习贯彻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4、指导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推进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5、指导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教育,每月组织次反腐败案例学习教育,每年至少讲次廉政党课。

6、与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与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7、定期对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问卷、督查,对倾向性问题及隐患苗头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8、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44项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加强学习、规范言行,自觉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9、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时时、处处、事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0、严肃党内生活,积极主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积极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主动、准确地向局党组汇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局党组成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副书记、所长李广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全面负责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年至少召开次全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次全体民警职工警示教育会议;全年至少为全体民警职工讲授廉政党课次、主持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2、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全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主持召开党委会,听取各支部、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主持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与班子成员、各支部、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等形式落实具体责任。

4、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员亲自约谈。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落实报告制度。每半年主动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情况。

8、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开好民主生活会,与班子成员、各支部、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履责谈话,全年不少于次,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9、积极推进“三务”公开工作,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开展扫黑险恶专项斗争中结合工作实际,履行好主体和监督责任。

0、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底对检查考核进行安排,督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围绕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与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队负责人谈心谈话至少2次。

3、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民警职工和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排名靠后、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底的及时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bsp;&bsp;&bsp;4、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支持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压实纪检监察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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