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
结合。着重评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情况。
四、评议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以属地评议为主,各区市负责本辖区的评议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参加当地政府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各区市政府纠风办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评议区市部门、行业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实施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评议主要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整个评议工作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bsp;&bsp;&bsp;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小组,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部门管理服务对象中选聘参评代表并进行培训。
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行自查自评自纠。
(二)调查评议阶段
.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采用省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模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2)问卷调查主体范围: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农民、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的工作人员等。各层面所占比例由各级政府纠风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以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为主。(3)问卷调查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和各区市政府纠风办分别组织开展,每个区市纠风办至少组织发放评议问卷调查表000份。(4)问卷调查统计和综合分析由各级纠风办负责,对回收的问卷要认真研究分析,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
2.明察暗访。纠风部门要不定期地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考察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每个参评单位每年至少要考察一次,重点了解广大群众对基层站所的意见建议。同时,评议代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或组成专门的暗访组,针对某一方面问题进行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调查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反馈。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行风在线(政风行风热线)、民生在线、纠风网以及新闻媒体所披露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情况。三是纠风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行风热线工作是否落实有效,纠风网络维护运转工作是否正常。四是上年度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调查评议结果按照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工作考核三项进行赋分,其中问卷调查占70%,明察暗访占0%,工作考核占20%。
(三)总结反馈阶段
各区市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问卷中填写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将各被评议单位的评议情况及收集的意见建议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同时报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将全市评议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各参评系统和行业的市主管部门反馈。2个基层重点单位问卷测评结果单独计算,不纳入主管部门测评结果。
(四)督促整改阶段
各被评议单位要把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对评议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向本级政府纠风办写出整改报告。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凡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各评议组织机构要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市政府纠风办自行确定。问卷调查结果、综合评议结果、具体意见建议和评议工作报告请于200年2月5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五、评议结果运用
要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纠风部门要将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向本级党委、政府、上一级政府纠风部门、参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抄报组织人事部门,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各区市组织的对62个部门、行业评议结果,加权平均后按20%分值纳入全市评议结果。各部门、行业联合纠风机构组织的系统内基层单位评议结果按5%纳入本级评议结果。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参评单位,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参评单位,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bsp;&bsp;&bsp;六、几点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各被评议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纠风机构做好有关评议工作,并组织好系统内部评议;纠风机构要精心组织,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逐步增加评议深度、广度,不断探索创新评议的方式方法,增强评议效果。
2、注重创新、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新信息技术,如通过手机短信、网上评议、计算机读票汇总以及委托第三方电话或问卷调查等,不断创新行评载体,减少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纠风机构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过程中,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证部门的作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公证部门参加。纠风机构、评议代表、被评议部门和单位都要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重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要广泛开展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推进基层单位评议深入开展。
4、严明纪律,确保公正。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要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参评代表的选聘、问卷发放、回收、统计等环节,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拉选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凡违反纪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评议工作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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