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推进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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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推进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营商环境、舆论环境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字〔208〕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深化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推进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组通字〔208〕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营商环境、舆论环境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xx字〔208〕号)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四整治一评议”活动、集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作风顽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认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用群众的评价来评判大排查大整改的成效,以群众的满意率和幸福指数来验证作风建设的实效,切实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助推追赶超越、脱贫攻坚、加快推进“静美xx、古道明珠”建设。
二、目标任务
聚焦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贯彻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聚焦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落实“状、书、图”各项要求,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委作风办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深化“四整治”、开展“一评议”,即开展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民服务不畅“四项专项整治”,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对整改效果进行评议。通过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运用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排查整改内容
重点排查本镇办、本部门、本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新官不理旧账”,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住房社保医疗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执法监管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活动、集中开展作风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分为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8月27日以前)
制定自查方案。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扎实自查整改。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对照排查内容,按照“自己找、组织点、集体议、互相评”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召开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篇书面对照检查材料,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干部日常管理掌握情况,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次座谈会、开展次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次走访群众活动、开展次调查问卷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参会人员中管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群众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谈心谈话人数至少要达到本镇办、本部门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走访群众要有针对性和代表性;发放调查问卷要保证各个层面的覆盖。要采取多种渠道和多种有效方式,全面排查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排查工作做细、做实,坚持把问题找准、找透;综合研究分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3全面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
4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镇办或部门单位,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进行严肃处理。
5公开通报曝光。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县纪委、县委作风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6开展群众评议。广泛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对本镇办、本部门单位干部作风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四整治一评议”活动、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牵头将采取电话测评等方式,征求服务管理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群众代表等对执纪执法、窗口服务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将测评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
(二)监督检查(8月28日—9月0日)
自查整改结束后,省、市、县将采取督导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单位排查整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全面督查(8月28日至9月日)。8月28日至8月30日,县委作风办各督导组将对各镇办、部门单位开展督查;8月29日至9月日,市委作风办各督导组赴各县区开展全面督查;9月2日至9月0日,省委交叉检查组赴各县区对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重点督查(9月日至9月4日)。对群众反映强烈、“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镇办和部门单位,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纪委、县委作风办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
3督查方式。()听取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成效情况汇报,充分了解掌握面上整体情况。(2)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党委(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党委(党组)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④组织本镇办、本部门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的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⑤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⑥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3)开展明察暗访。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行业服务窗口、行政执法一线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4)实地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5)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投资开发商、办事群众等服务对象,田间地头谈话等形式,听取群众对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6)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县委巡察情况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委作风办配合,成立干部作风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博学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张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人才办主任肖峰为副组长,付景鑫、肖新云、熊良权为成员,县委作风办、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共同做好干部作风组日常工作。各镇办、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要求,各镇办党委书记、县直各部门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县级“四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持续推进四个专项整治,要对照新现象、查摆新问题、制定新举措,确保“四整治一评议”、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直接检验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镇办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协调推进,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由所在机关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及监督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投入到排查整改工作中,确保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及在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工作期间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馈赠礼品和土特产,不搞超标准接待。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形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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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县纪委&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中共xx县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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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9-03 09: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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