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示范创新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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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示范创新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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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整体提升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8年全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8〕&bsp;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制定本方案。&bsp;&bsp;&bsp;&bsp;&bsp;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全环节等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效果,创建政务公开品牌。

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本机关、本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机制,公开程序规范,内容符合标准,公开责任明确;

2主动、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公开食品药品法规政策,食品、药品标准信息,食品药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督查检查结果信息通告(受检单位名单、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结果等),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违法违规企业名单、食品药品“黑名单”等,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并做到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效果明显;

3指导县、区、园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并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效果明显;

4完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开目录、目录内容标准和信息内容标准制定。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8月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及要求。

(二)开展示范创新活动(0月底前)。各县区、园区局,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中心支队按照任务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在提升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公开效果上开展示范创新,努力形成政务公开品牌。

(三)总结提高(月底前)。根据全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活动要求,对本系统创新活动进行总结提高,补学补差,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作为政务公开品牌在全市推广。

&bsp;&bsp;&bsp;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公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度。各级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牵头责任科室,要明确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及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细化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内部信息公开人员网络,确保政务公开有人管、有人落实、有人监督,确保示范创新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交流,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开展示范创新工作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的作法。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强化政务公开规范执行。定期进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力争将信用信息归集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考核,提升创新成效。市政府已将食品药品重点领域示范创建纳入我市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市局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县区、园区局年度政务公开考核之中,将加强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各级务必高度重视,确保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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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16 09: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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