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为主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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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为主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208年7月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以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  

二、活动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208年7月5日左右开展。  

三、活动内容&bsp;&bsp;&bsp;&bsp;  

(一)第一阶段,扎实做好规定动作&bsp;&bsp;&bsp;&bsp;  

、集体诵读党章。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要把新修订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引导党员准确把握党章的新规定新要求。  

2、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做好7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3、通报6月份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情况。  

(二)第二阶段,开展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学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调整统一规范、平稳衔接,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第三阶段,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专题研学和讨论  

5、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举措。  

(四)第四阶段,组织学习市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6、学习市纪委通报。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认识上不清醒、思想上不坚定、行动上不知止。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市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208〕第2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可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单位特点,自选动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  

四、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好7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党员。  

2、确保全员参与。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特别是涉教、涉军群体党员,要及时通知他们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于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要了解原因,通过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形式向他们传送学习资料,并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确保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3、注重学习效果。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督促指导,组织好学习测试,以测促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4、完善活动台账。各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党员签到、会议记录,活动留影,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存档备查。5、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好的做法和成效,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6、加强督促检查。市教育局主体办将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电话询查等形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党组织也要对所辖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各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由各单位党组织统一汇总后,于7月20日上午8:00前报市教育局主体办,主体办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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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7-24 09: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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