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评估办法实行百分制考评,考核对象为全镇4个农业村。
2本评估办法严格实行绩酬挂钩,除基本工资(原来由财政打卡发放的部分)外,以村委会干部编制数(丰禾、教仁6个编、铁船堰3个编,其余5个编)为基数,编平7000元作为误工补助,其中5000元作为责任金进行考核。
3本评估办法考评时间为203年月日至203年2月3日(计划生育按计生工作年度考核)。
二、分办考核
党政综合办评估的工作(分)
2城建社区办评估的工作(2分)
3人口计生办评估的工作(20分)
4综治稳定办评估的工作(8分)
5农村财贸办评估的工作(27分)
6工业项目办评估的工作(7分)
7社会事务办评估的工作(5分)
三、奖惩规定
(一)奖项设置
综合奖项设置
⑴绩效评估红旗单位2个。年终绩效评估综合得分排名前2位的,评为绩效评估红旗单位,各奖现金6000元;
⑵绩效评估先进单位2个。年终绩效评估综合得分排名3-4位的,评为绩效评估先进单位,各奖现金3000元;
⑶绩效评估进步单位个。本年度年终考核排名与上一年度相比进步幅度最大且上升名次3位以上(含3位)的村,评为绩效评估进步单位,奖现金2000元。
以上奖项不重复设置。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管、粮食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其绩效评估综合奖项评选顺序按排名先后顺延。
2单项奖项设置
设立党建、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农村环境整治等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各个,每个奖现金500元。绩效评估红旗单位、先进单位不再评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二)加分办法
年内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定为现场会主会场并作经验介绍或典型发言的,分别奖06、04、02分,只提供现场会场地的减半奖分。
2年内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评为先进单位的,分别加06、04、02分。
3民调工作排名前3位的,在总分中奖0分。
4以上3项合计加分不超过分。
(三)倒扣分办法
民调工作排名后3位的,在总分中扣0分。
2对不服从党委、政府调度,政令不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倒扣分,每次最高扣分。
3不按时报送党委政府交办的报表资料的,每次倒扣02分。
4村干部参加镇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分,无故缺席每次扣03分。不经允许代会的视为缺席。其迟到、早退、缺席由召集人认定。
(四)个人评先评优
基层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指标:目标管理红旗单位3个,其他单位2个。先进个人由各村给予00元的奖金。被&ldqu;一票否决&rdqu;的村支部书记和直接责任人不能评先。
2设立重点项目功臣奖2名,每个由财政奖现金000元。
四、本评估办法未尽事宜,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由机关相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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