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秋教育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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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秋教育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成果的认定

由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评定和认定,以证书、样报刊或文件为准

二、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优质课、说课奖

国家级2000元&bsp;&bsp;&bsp;省&bsp;级000元;市&bsp;级600元;&bsp;

县&bsp;级300元;&bsp;&bsp;镇&bsp;级:00元。&bsp;校&bsp;级50元

2、优秀论文、叙事、案例、课件奖

国家级000元&bsp;&bsp;&bsp;省&bsp;级500元;

市&bsp;级300元;&bsp;&bsp;县&bsp;级200元;

3、教师荣誉奖

国家级:500元;省&bsp;级:300元;市&bsp;级:200元;

县&bsp;级:50元;镇&bsp;级:00元校&bsp;级:50

4、教学、教研作品发表奖(教育新闻、文学作品参照此标准折半计算)

国家级:400元;省&bsp;级:200元;市&bsp;级:00元&bsp;县&bsp;级:50元;

5、辅导学生奖(含奥赛、小发明、绘画、作文竞赛、才艺竞赛、英语能力竞赛等活动,辅导学生作品发表折半计算。以辅导证书为准,无辅导证书的折半计算。)

国家级:400元&bsp;&bsp;省&bsp;级200;市&bsp;级00元&bsp;&bsp;&bsp;县&bsp;级:50元;

三、除上级规定的任务型参赛外,学校不负责参赛的报名费、评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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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7 11: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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