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特制定新xx小学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手续
、请假要逐级审批。
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报校级领导商议批准。
病假:三天以内,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但如果不是不能坚持上课的疾病,建议家长尽量不要给学生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开具医院的诊断书。
事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事假。若遇极特殊情况,如家庭临时重大变故等,须报请学校商议是否准假。特别是上学期间报请离开本市的事假,更要严格审批。
公假:学校某一部门须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教委组织的正常性活动,方可准假。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公假,要由带队教师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报学校班子审议通过后,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
2、请假手续要齐全
()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教导处发的请假条,由教导处签字、班主任签名,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门卫、班主任在见到家长后方可允许孩子离校。门卫将保存好学生请假记录,以备查询。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2)请病假学生,须持医院诊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给班主任。班主任要保留好,直至学生安全返校止。
(3)请事假学生,须在班主任或学校同意给假的情况下,由家长亲笔书写假条给班主任保存。直至学生安全返校止。假条内容包括:事假缘由,起止日期,学校是否同意,家长在事假时间段内保证学生安全。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通报家长。
3、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旷课超过每学年学时三分之一的学生,要报请教委,是否保留学籍。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任课教室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误的课。
未明确事宜,班主任要及时报教导处,商议决定。学校教导处做最终解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1-13 19:14:18
上一篇:学校常见病防治制度
下一篇:学校教学卫生管理制度
网友评论《小学请假制度》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