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内部管理制度

&bsp;&bsp;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强化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把机关建设成为&ldqu;廉洁、勤政、团结、高效&rdqu;的机关,经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bsp;&bsp;一、学习汇报制度
&bsp;&bsp;、参加学习人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bsp;&bsp;2、学习时间:间周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和工作汇报日,每月不得少于2次;若遇特殊情况,临时通知。组织生活时间,由机关党支部另行通知。
&bsp;&bsp;3、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除集中组织选学的有关文章外,各工作人员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自学有关知识,列出专题,结合实际工作,写出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篇以上。
&bsp;&bsp;4、学习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时事政治;扶贫移民政策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科学文化知识。资料准备、组织学习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有事须事前向主要领导或主持学习的领导请假,并履行好请假手续,不假不参学者,按旷工处理。
&bsp;&bsp;二、工作制度
&bsp;&bsp;、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bsp;&bsp;2、考勤: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bsp;&bsp;3、严格请销假制度。
&bsp;&bsp;()本局在职职工凡因事、因病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及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并出具请假条。
&bsp;&bsp;(2)休假完毕后必须按时销假,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和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bsp;&bsp;(3)职工在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完备手续(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办公室作好备案记录),否则逾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bsp;&bsp;(4)对事假、病假和旷工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累计时间超过《公务员法》规定的,将严格按其规定执行。
&bsp;&bsp;(5)公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安排公休假,因工作原因未休公休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助。
&bsp;&bsp;三、财务制度
&bsp;&bsp;、经费开支审批管理
&bsp;&bsp;()财务重大支出、年度预决算方案应按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bsp;&bsp;(2)财务支出实行&ldqu;一支笔审签&rdqu;,不能多头审签,切实做到&ldqu;支出有预算,审签按标准,执行讲依据&rdqu;。
&bsp;&bsp;(3)财务报账审签程序
&bsp;&bsp;日常开支:经办人规范粘贴票据并填写报销单&rrr;分管领导审核&rrr;主要领导审签&rrr;财务室出纳报账。
&bsp;&bsp;差旅费:经办人规范粘贴票据并填写报销单&rrr;股室负责人签字&rrr;分管领导审核&rrr;主要领导审签&rrr;财务室出纳报账。
&bsp;&bsp;(4)各项支出都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才能列报,报销票据应是印有税务机关的发票或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章的收据,其上应有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票据上报销单位与付款单位要相符,填写的业务与使用范围要相符。不得弄虚作假。
&bsp;&bsp;2、差旅费管理
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按标准执行。
&bsp;&bsp;3、办公用品购置费管理
&bsp;&bsp;()办公用纸、笔、墨等低值易耗品,由综合股统一购置,各股室到综合股登记领用。
&bsp;&bsp;(2)办公用电子设备耗材,由各股室到综合股登记申购,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综合股统一采购配送。
&bsp;&bsp;(3)办公电子设备、公用电器需要维护的,事前向综合股登记报修,由综合股统一安排维护。
&bsp;&bsp;四、公文处理制度
&bsp;&bsp;、机关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所有公文一律实行统收统发,专人管理。
&bsp;&bsp;2、以本局名义的所有对外发文,必须由局长、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印发。
&bsp;&bsp;3、公文处理程序
&bsp;&bsp;()收文程序:签收&dsh;&dsh;登记&dsh;&dsh;拟办&dsh;&dsh;批办&dsh;&dsh;分送&dsh;&dsh;承办&dsh;&dsh;确定办结&dsh;&dsh;暂存&dsh;&dsh;立卷&dsh;&dsh;归档&dsh;&dsh;销毁。
&bsp;&bsp;(2)发文程序:拟稿&dsh;&dsh;初审&dsh;&dsh;核稿&dsh;&dsh;签发&dsh;&dsh;(会审)&dsh;&dsh;编文号&dsh;&dsh;打印&dsh;&dsh;校对&dsh;&dsh;缮印&dsh;&dsh;用印&dsh;&dsh;登记&dsh;&dsh;分发。
&bsp;&bsp;4、收文处理。所有文件、材料(含各种报表),由专人统一签收、拆封、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并按局领导批示送相关人员办理。股室负责人要对承办情况进行督办、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办理情况由综合股负责协调,纳入目标考核。
&bsp;&bsp;5、发文处理。承办人员必须对拟办文稿从政策、法规、体式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查把关,然后报综合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bsp;&bsp;6、立卷归档。各类文件材料办结后,承办人应及时整理、规范后移交给综合股,集中立卷、归档,同时,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bsp;&bsp;五、安全、卫生值班制度
&bsp;&bsp;、按照统一安排,局领导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位。
&bsp;&bsp;2、值班人员负责来访接待、电话接转以及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bsp;&bsp;3、值班时间所遇事情,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同时作好值班记录。
&bsp;&bsp;4、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凡漏班者,按旷工处理;因失职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损失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bsp;&bsp;六、保密工作制度
&bsp;&bsp;、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记录的不记录,管住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人。
&bsp;&bsp;2、严格管理印章。用单位公章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用印人不准私自盖章和出据空白介绍信或空白证明,违者视其情节,给予组织、纪律处理。
&bsp;&bsp;3、加强文件、资料保管。打印文件要注意保密,借阅文件要严格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文件、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同意,销毁文件要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bsp;&bsp;七、信访制度
&bsp;&bsp;、本局信访工作主要职责: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信访工作要求,认真处理扶贫、移民工作来信来访,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局领导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bsp;&bsp;2、本局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凡直接从外部写给我局领导和本局的来信,除私人信件外,一般由信访负责人拆阅、登记,呈局长或分管局长阅示;对涉及扶贫、移民项目建设的来信来访,由负责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处理;凡不属于本局受理的来信来访,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bsp;&bsp;3、凡本局受理的信访件,必须登记清楚,按局领导批示办理,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无明确批示意见的按信访工作原则、规定、程序办理。信访者留有真实姓名的,承办人员应将办理结果有关信息反馈给信访者本人。信访办结后,信访原件和查处结果应及时归档。
&bsp;&bsp;4、办理接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接待中,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作随意性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不得擅自将信件带出本局机关。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来信来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bsp;&bsp;八、督查制度
&bsp;&bsp;、本局所有重大工作事项必须实行督查,督查工作由局长、副局长按层级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实施。
&bsp;&bsp;2、督查范围
&bsp;&bsp;()上级领导、机关批示办理的事项;
&bsp;&bsp;(2)贯彻落实有关重要会议要求的事项;
&bsp;&bsp;(3)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bsp;&bsp;(4)本局的重要工作和领导批示办理的重要事项;
&bsp;&bsp;(5)本局机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bsp;&bsp;3、督查要求
&bsp;&bsp;()领导直接交办的任务,承办人按领导要求落实办理;没有明确具体人员的,督查人员要主动向领导报告工作落实、进展情况。
&bsp;&bsp;(2)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及时督促,抓紧催办。督查事项办结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反馈。
&bsp;&bsp;(3)督查人员必须对所有督查工作事项作好登记统计,每季度书面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bsp;&bsp;4、督查责任
&bsp;&bsp;督查人员必须认真尽职,敢抓敢管;被督查人员应积极配合,按要求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事项。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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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移民工作局
20X年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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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07 18: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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