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海口市国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海口市国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国中学校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原料)采购 (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 (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 (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不得加工改刀菜。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2-18 00: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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