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一、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安部61号令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商场每月和重大节日期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必须每周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班组实行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 各岗位职工每日自查。设备维修、管理、 各岗位值班人员,楼层安全治安值勤人员实行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三、每月和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商场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标志照明,出口,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部门周查,小组一日两查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与人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五、部门周查,班组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的内容重点是:检查柜台内,库房内,疏散通道,工作区的电源、电器商品,门窗安全情况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12-20 17: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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