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共青团蓝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明确开好县第十五次团代会的重要意义。蓝山县第十五次团代会,是我县团建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县广大青少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回顾总结上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商讨制定今后三年的发展大计,选举产生新的团县委领导班子。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团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大会的重要性,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在广大团员中反复宣传县第十五次团代会的重要意义,充分激发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团性教育,增强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严格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县第十五次团代会正式代表62名,特邀代表67名,列席代表45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规则》(暂行)规定了严格的选举程序,各选举单位一定要依照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一)组织团员学习,明确团代表的基本条件。各选举单位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规则》(暂行)以及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团员全面掌握团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开展学习活动,使广大团员明确,出席共青团蓝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上立场坚定,思想品德好,群众观念强,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威信,有较强的民主议事能力,热心团的事业,工作积极、成绩突出。

(二)充分酝酿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团员代表(含少先队辅导员)的年龄不得超过28岁,团干代表的年龄不得超过40岁。选举单位要按照代表总数中团的专职干部不超过30%,党员代表不超过50%,妇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0%的原则和分配的代表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三)要严把考察关,确保代表候选人符合代表条件。各级党团组织要对照《团章》和《规则》的规定,对本系统、本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淘汰。各选举单位将考察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组织审查。

(四)选举产生代表。党组织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批复后,选举单位要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代表选出后,应立即填好代表登记表,并写出代表选举情况的书面报告,于9月30日之前报团县委办公室,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后,再对各单位的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团代会筹备工作的领导

为了加强对共青团蓝山县第十五次团代会的组织领导,县委同意成立以盘德平同志任主任,赵七秀同志任副主任,彭继学、成文娟、唐璨同志为成员的团代会筹备委员会。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专抓,要以这次团代会的召开为契机,从党建带团建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特别是要抓好基层团组织班子建设。各单位不仅要在筹备本单位的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的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证,同时要做好出席县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工作,选举出真正能代表广大青年团员的代表。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团代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填写好共青团蓝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正式代表登记表及汇总表,于9月30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交团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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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1 2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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