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编制十二五规划前段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一、督查对象:县直所有行政和事业单位(所有重点专题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的单位,其他具有行业规划编制工作职责和任务的单位)。

二、督查内容:&ldqu;十二五&rdqu;规划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专题规划、专项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情况,项目开发包装的情况以及调查调研等情况。

三、督查时间:5月4日至5月2日。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刘曦,成员曹志英、邓瑞辉。主要负责对县人防办、县经委、县人民法院、县委农工部、县规划建设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口计生委、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安监局、县人民银行、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县电力有限公司、县经济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督查。

第二组:组长雷纯安,成员黄运国、邓金荣。主要负责对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民宗办、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农机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水文局等单位的督查。

第三组:组长李冬旺,成员龙宣沅、成芳。主要负责对县科技局、县体育局、县旅游局、县残联、县农业开发办、县市场服务中心、县能源办、县房产局、县经管局、县粮食局、县档案局、县邮政局、县妇联、县供销联社、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县移民局、县公路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的督查。

五、督查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本次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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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1 22: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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