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与流程(一)、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莲山课~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18 21: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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