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水平,明确责任主体,特制定签订本责任书。一、目标责任(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应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后勤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食堂及营养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学校与相关部门、班级和人员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二)落实学校设备设施。全面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分布食堂功能区,配齐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三)规范食堂经营行为。学校经营食堂必须取 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一律不准对外承包;调配、充实食堂从业人员并进行健康体检,认真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人员健康和培训档案;严格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四)设立专兼职管理员。对进入学校的食品进行检查、验收和登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制度齐全规范、上墙公开、存档完整、执行到位。(五)强化课间配餐管理。配送到校的课间营养餐(牛奶和鸡蛋及面包),必须细化验收、储存、加工、发放、食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做到:...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01 1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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